女職工最關心的就是“三期”問題。小趙問,如合同到期時職員在產假期間,應自動順延到喂乳期滿,是否需要本人在合同到期日的前30天提出延續?若單位一直沒書面的通知,也沒續簽合同,那么,是否可理解為原合同可繼續有效為1年?應該如何解決?
勞動部門的回答是:勞動合同期滿,而女工三期未滿的企業應書面通知本人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三期”滿。順延期滿時,不再要求企業提前30天告知終止意向。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部門的回答是:勞動合同期滿,而女工三期未滿的企業應書面通知本人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三期”滿。順延期滿時,不再要求企業提前30天告知終止意向。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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