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勞動關系的調整已逐漸從行政手段轉變為法律手段。按照我國現行勞動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在現實的勞動就業市場中。并非所有的勞動關系都能依照法律規定建立,因而導致事實勞動關系的大量存在。如何認定及規范事實勞動關系在審判實踐中顯得尤為重要。
一、事實勞動關系的特征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沒有書面合同形式的勞動關系或者說是一種通過訂立口頭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系。由于事實勞動關系是我國勞動法執行過程中的一個特有現象,它具有四個方面的特征:l、復雜性。事實勞動關系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涉及面廣、人數眾多;2、特殊性。事實勞動關系與非法勞動關系有著主體、內容、保護手段等方面的本質區別;3、合法性。事實勞動關系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屬于有效的勞動關系,具有合法性;4、隱匿性。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們的重視和關注,只有在事實勞動關系引發勞動爭議時才引起人們的注意。
二、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
事實勞動關系的提出與勞動合同關系的特點有關,勞動者的勞動(勞務)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勞動合同無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無效那樣以雙方返還、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來處理,否則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只能適用事實勞動關系的理論來處理當前大量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的問題。我們認為,要準確界定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既要把握其實質,又要有高度的涵蓋。事實勞動關系應當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從屬性勞動、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的勞動力使用和被使用的關系。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二是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三是雙重勞動關系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1、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就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認為目前我國《勞動法》只認可了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從實踐中看,無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一般又分為兩種:一種是自始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原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以書面形式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仍在原單位工作。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是引起事實勞動關系發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審理勞動合同糾紛中,相當一部分仲裁機構或法院對于無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認定為無效,因此導致許多勞動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如何判斷沒有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的效力?我們認為不能簡單地進行無書面形式則無效的推理。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可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對于事實勞動關系,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否定其效力,如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1995年勞動部頒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贝送猓胤叫苑ㄒ幦2001年《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和2002年《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也有類似規定。從上述規定的內容看,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也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勞動關系,不能簡單將其視其為無效,而是應當適用勞動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關于無效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第l8條規定了兩種情形:(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對于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勞動法未作出明確規定。從勞動法規定看,無效勞動合同一般是由于主體不合格、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訂立合同采取欺詐、威脅手段等原因所致。
一、事實勞動關系的特征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沒有書面合同形式的勞動關系或者說是一種通過訂立口頭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系。由于事實勞動關系是我國勞動法執行過程中的一個特有現象,它具有四個方面的特征:l、復雜性。事實勞動關系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涉及面廣、人數眾多;2、特殊性。事實勞動關系與非法勞動關系有著主體、內容、保護手段等方面的本質區別;3、合法性。事實勞動關系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屬于有效的勞動關系,具有合法性;4、隱匿性。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們的重視和關注,只有在事實勞動關系引發勞動爭議時才引起人們的注意。
二、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
事實勞動關系的提出與勞動合同關系的特點有關,勞動者的勞動(勞務)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勞動合同無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無效那樣以雙方返還、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來處理,否則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只能適用事實勞動關系的理論來處理當前大量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的問題。我們認為,要準確界定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既要把握其實質,又要有高度的涵蓋。事實勞動關系應當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從屬性勞動、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的勞動力使用和被使用的關系。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二是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三是雙重勞動關系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1、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就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認為目前我國《勞動法》只認可了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從實踐中看,無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一般又分為兩種:一種是自始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另一種是原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未以書面形式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仍在原單位工作。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是引起事實勞動關系發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審理勞動合同糾紛中,相當一部分仲裁機構或法院對于無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認定為無效,因此導致許多勞動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如何判斷沒有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的效力?我們認為不能簡單地進行無書面形式則無效的推理。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可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對于事實勞動關系,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否定其效力,如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1995年勞動部頒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贝送猓胤叫苑ㄒ幦2001年《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和2002年《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也有類似規定。從上述規定的內容看,無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也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勞動關系,不能簡單將其視其為無效,而是應當適用勞動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無效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
關于無效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第l8條規定了兩種情形:(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對于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勞動法未作出明確規定。從勞動法規定看,無效勞動合同一般是由于主體不合格、合同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訂立合同采取欺詐、威脅手段等原因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