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應屆本科生,現(xiàn)在與一個在昆山的日本公司的上海辦事處簽約,公司由于沒有用人權(quán),就通過外服簽約,并要求說我與公司再簽一個合同。那么,我與外服簽的合同和與公司簽的合同那個有效?因為現(xiàn)在我可能在和公司簽之前就要和外服簽,假如我和公司簽合同時對公司的合同有異議而不簽的話,我跟外服簽的合同是否有效?
還有公司跟外服簽的合同給付我的薪資標準是1000元,而公司承諾給我的薪資標準是2500元,公司說多出的這部分以福利和獎金支付,這樣的話公司幫我交的四金是以1000元算還是以2500元算?如果我想要他們按2500元交四金,應該怎樣在合同上體現(xiàn)出來?
答復:如今隨著外資進入,外服的用工問題越來越突出了。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上根本就存在錯誤的理解,導致發(fā)生糾紛時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一些外資公司(辦事處)和外服也串通,利用這點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由于外資辦事處在中國沒有用人權(quán),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和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那外資辦事處要用人怎么辦呢?正因為有這樣的需求,各類外服就應運而生了。他們的功能就是直接和外資辦事處想要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讓該員工先成為外服的員工,然后再利用企業(yè)的用人權(quán)將該員工派遣到外資辦事處去。
在這樣一個過程中,員工與外服有勞動關(guān)系,外服會與外資辦事處簽訂一個合同,我們稱為勞務合同,內(nèi)容大抵是將該員工派到外資辦事處工作,及一些傭金、管理事宜。員工與外資辦事處是完全沒有勞動法上的關(guān)系的,工資、三金、福利等都將由外服公司給員工。
你與外服簽訂了勞動合同,又與外資辦事處簽訂了合同,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上,與外資辦事處簽訂的關(guān)于勞動的合同是沒有什么意義的,勞動者的權(quán)利義務主要就看與外服的合同。
由于外服吃這行飯,所以有些外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往往玩點花樣,讓勞動者“吃藥”。風想停步雖然承諾的工資是2500元,但是和外服只簽1000元,其余作為獎金和福利,這樣計算三金基數(shù)時就可以少點了。所以你如果想要外服改可能有點困難。
此外,經(jīng)勞動法苑網(wǎng)(http://www.laodongfa.com)調(diào)查,一些外服出現(xiàn)了一種新的伎倆,勞動者極易吃虧。外服在合同中盡量少寫,或者不寫工資數(shù),然后由外服少量支付工資,如每月1000元,真正的工資其實由辦事處給員工。這樣稅、三金等都可以逃避。萬一發(fā)生辦事處辭退員工的情況,在計算經(jīng)濟補償金時只能計算1000元的工資。很多外資辦事處的員工工資都上萬,但是這樣一來,只能算1000元的經(jīng)濟補償金(即使最多12個月工資補償也不過12000元)令白領(lǐng)們無不咬牙切齒,但又無計可施,只怪當時沒有找律師咨詢。
在勞動關(guān)系中,外服是非常強大的。一般勞動者根本無法和他們抗衡。強烈建議與外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去勞動法苑網(wǎng)看一看,問一問。如果能夠請個專業(yè)勞動法律師審查一下合同那就能更有效地預防以后的尷尬。
還有公司跟外服簽的合同給付我的薪資標準是1000元,而公司承諾給我的薪資標準是2500元,公司說多出的這部分以福利和獎金支付,這樣的話公司幫我交的四金是以1000元算還是以2500元算?如果我想要他們按2500元交四金,應該怎樣在合同上體現(xiàn)出來?
答復:如今隨著外資進入,外服的用工問題越來越突出了。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上根本就存在錯誤的理解,導致發(fā)生糾紛時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一些外資公司(辦事處)和外服也串通,利用這點損害勞動者的利益。
由于外資辦事處在中國沒有用人權(quán),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和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那外資辦事處要用人怎么辦呢?正因為有這樣的需求,各類外服就應運而生了。他們的功能就是直接和外資辦事處想要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讓該員工先成為外服的員工,然后再利用企業(yè)的用人權(quán)將該員工派遣到外資辦事處去。
在這樣一個過程中,員工與外服有勞動關(guān)系,外服會與外資辦事處簽訂一個合同,我們稱為勞務合同,內(nèi)容大抵是將該員工派到外資辦事處工作,及一些傭金、管理事宜。員工與外資辦事處是完全沒有勞動法上的關(guān)系的,工資、三金、福利等都將由外服公司給員工。
你與外服簽訂了勞動合同,又與外資辦事處簽訂了合同,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上,與外資辦事處簽訂的關(guān)于勞動的合同是沒有什么意義的,勞動者的權(quán)利義務主要就看與外服的合同。
由于外服吃這行飯,所以有些外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往往玩點花樣,讓勞動者“吃藥”。風想停步雖然承諾的工資是2500元,但是和外服只簽1000元,其余作為獎金和福利,這樣計算三金基數(shù)時就可以少點了。所以你如果想要外服改可能有點困難。
此外,經(jīng)勞動法苑網(wǎng)(http://www.laodongfa.com)調(diào)查,一些外服出現(xiàn)了一種新的伎倆,勞動者極易吃虧。外服在合同中盡量少寫,或者不寫工資數(shù),然后由外服少量支付工資,如每月1000元,真正的工資其實由辦事處給員工。這樣稅、三金等都可以逃避。萬一發(fā)生辦事處辭退員工的情況,在計算經(jīng)濟補償金時只能計算1000元的工資。很多外資辦事處的員工工資都上萬,但是這樣一來,只能算1000元的經(jīng)濟補償金(即使最多12個月工資補償也不過12000元)令白領(lǐng)們無不咬牙切齒,但又無計可施,只怪當時沒有找律師咨詢。
在勞動關(guān)系中,外服是非常強大的。一般勞動者根本無法和他們抗衡。強烈建議與外服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去勞動法苑網(wǎng)看一看,問一問。如果能夠請個專業(yè)勞動法律師審查一下合同那就能更有效地預防以后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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