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莉在2001年與一家網絡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規(guī)定:“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女性員工,在合同期內不許結婚,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碑敃r初到北京的袁莉急于找工作,加上這家網絡公司待遇不錯,就沒多加考慮簽了這份勞動合同。后來因為她和男友都已超過晚婚年齡,加上雙方家長一再催促,他們在去年“五一”回家鄉(xiāng)登記結婚,袁莉很快便懷孕了。這件事被公司知道后,以違反勞動合同為由,于今年2月與袁莉解除了勞動關系,使其生活陷入了無著落的困境。袁莉要求與公司繼續(xù)勞動關系。
專家指出,雖然袁莉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合同期內不許結婚”的條款,但因其違反了《婚姻法》的規(guī)定,因此是無效的。我國《婚姻法》中明確規(guī)定,男女雙方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完全出于自愿,就有權結婚,任何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加以干涉。另外,我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違犯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無效;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币虼耍摴尽安辉S結婚”的條款實際上是對婚姻自由權利的干涉和侵犯,所以,該條款是違法的無效條款。
另據(jù)《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币虼,該企業(yè)不僅不能解除與袁莉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而且還必須執(zhí)行讓袁莉享有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有關勞動保障和福利待遇規(guī)定。
專家指出,雖然袁莉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合同期內不許結婚”的條款,但因其違反了《婚姻法》的規(guī)定,因此是無效的。我國《婚姻法》中明確規(guī)定,男女雙方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條件,完全出于自愿,就有權結婚,任何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加以干涉。另外,我國《勞動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違犯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無效;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币虼耍摴尽安辉S結婚”的條款實際上是對婚姻自由權利的干涉和侵犯,所以,該條款是違法的無效條款。
另據(jù)《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币虼,該企業(yè)不僅不能解除與袁莉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而且還必須執(zhí)行讓袁莉享有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有關勞動保障和福利待遇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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