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應聘進入一家私企,使用3個月后老板才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可到現在也沒為我繳納養老保險,據說,老板根本沒有為我辦過錄用手續,現在我該怎么辦?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用員工都必須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
這家企業在試用3個月后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若未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同樣違反相關法規。你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經查實會責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單位將會被按照每人500元至1000元處以罰款,并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招用員工都必須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
這家企業在試用3個月后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若未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同樣違反相關法規。你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經查實會責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單位將會被按照每人500元至1000元處以罰款,并承擔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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