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員工本人未滿18歲,是否簽訂的勞動合同就無效呢?
答:勞動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上述問題可從如下兩方面考慮: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
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16周歲以下的:16周歲以下的公民一般情況下不能作為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答:勞動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簽訂合同的勞動者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上述問題可從如下兩方面考慮: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
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為內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16周歲以下的:16周歲以下的公民一般情況下不能作為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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