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01年7月1日我被某電器廠招為合同制工人,合同期三年。一年后,我考取并在某技工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脫產學習兩年,學費5000元由廠方報銷,上學期間沒發工資。當時雙方也未就上學問題簽訂任何協議或對原來合同進行變更。2004年7月,我上學畢業,合同也到期了。也許是廠里忽略了重新訂勞動合同的事情,直到現在也沒有續簽合同。上個月,我表哥給我找了一家薪酬更高的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要走時,廠里才說要續簽合同。我不簽廠里不同意,理由是他們不能白讓我上兩年學。還說,如果我堅持要走,得先把學費交還給廠里。我很氣憤。請問,他們能強迫我續訂合同嗎?他們要求我償還學費的要求合理嗎?
答:續訂合同須雙方自愿,廠里不能強迫你續訂合同。
首先,我國《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營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第9條也規定:“勞動合同期限,由企業和工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合同。輪換工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必須終止。”從這些規定看,續訂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能強迫對方續訂,因此,合同期滿后,既然你已經明確表示不同意續訂合同,用人單位是無權強迫你續訂勞動合同的。
其次,廠里說他們送你去脫產學習了兩年,因此就要求你續訂合同的理由也無合法依據。如你所述,在你們的勞動合同中并沒有作出如此規定,也沒有變更勞動合同,延長合同期限,因此,在合同期限屆滿后,廠里不能憑此理由來要求你續訂合同。
但是,廠里要求你償還一定的費用是有一定道理的。你與廠里的合同期總共3年,而你上學就上了兩年,在這兩年里http://www.1635.cn/?w=法律',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法律你未能實際履行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廠方要求你償還一定的費用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廠方準許你脫產上學并報銷費用也是希望你學成后能繼續為廠里工作,希望你也能對他們給予理解。至于償還多少費用,希望你們雙方能再好好協商。
答:續訂合同須雙方自愿,廠里不能強迫你續訂合同。
首先,我國《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
其次,廠里說他們送你去脫產學習了兩年,因此就要求你續訂合同的理由也無合法依據。如你所述,在你們的勞動合同中并沒有作出如此規定,也沒有變更勞動合同,延長合同期限,因此,在合同期限屆滿后,廠里不能憑此理由來要求你續訂合同。
但是,廠里要求你償還一定的費用是有一定道理的。你與廠里的合同期總共3年,而你上學就上了兩年,在這兩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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