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畢業的小王從外地來上海,錄用單位說,大專以下的外地人員不能辦理居住證,只能以勞務工的名義簽訂勞務合同。就這樣小王與其他同事從事一樣的工作,卻不能享受社會保險等待遇。他來到阿華接待室詢問,上海對勞務工有什么規定。
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招工錄用手續、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對于這些規定,絕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就是有一些單位為了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勞動合同與勞務協議上與勞動者玩起了游戲。他們利用部分勞動者對勞動合同和勞務協議之間的關系不甚了解,逃避社會保險費,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與勞務協議,從表面上看,都是勞動者付出勞動,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但兩者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勞動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協議是主體雙方就完成某一項具體的工作,其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務,并獲得勞務費而達成的協議。勞務協議的主體雙方可以是勞動者個人與單位,也可以是單位與單位。
根據目前上海市的規定,用人單位因季節性、臨時性、突擊性用工需要,或因單位原因造成難以與所使用的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需要,確需使用本市戶籍勞動者為勞務工的,可以通過勞務型公司輸入勞務工,或直接招聘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停薪留職人員和企業內部退養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
勞務型公司向用人單位輸出勞務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協議應明確:勞務期限,勞務收入(包括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管理費用等),醫療費用及其它福利費用,還要明確承擔工傷事故的處理及雙方的管理責任等。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勞務型公司應當與被輸送的勞務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承擔國家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它義務。
用人單位直接招用勞務工的,應當與之簽訂勞務使用合同,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所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按照擅自用工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員工,是一種用工行為,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被錄用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勞動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招用員工后,只簽訂勞務協議的,這份勞務協議將不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保護。勞動者只要在用人單位實現了權利和義務,就可以認定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讀者發現用人單位利用勞務合同來逃避自己的法定義務,侵犯勞動者的權益,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招工錄用手續、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對于這些規定,絕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就是有一些單位為了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勞動合同與勞務協議上與勞動者玩起了游戲。他們利用部分勞動者對勞動合同和勞務協議之間的關系不甚了解,逃避社會保險費,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與勞務協議,從表面上看,都是勞動者付出勞動,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但兩者卻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勞動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協議是主體雙方就完成某一項具體的工作,其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務,并獲得勞務費而達成的協議。勞務協議的主體雙方可以是勞動者個人與單位,也可以是單位與單位。
根據目前上海市的規定,用人單位因季節性、臨時性、突擊性用工需要,或因單位原因造成難以與所使用的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需要,確需使用本市戶籍勞動者為勞務工的,可以通過勞務型公司輸入勞務工,或直接招聘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停薪留職人員和企業內部退養人員作為勞務工使用。
勞務型公司向用人單位輸出勞務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協議應明確:勞務期限,勞務收入(包括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管理費用等),醫療費用及其它福利費用,還要明確承擔工傷事故的處理及雙方的管理責任等。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勞務型公司應當與被輸送的勞務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承擔國家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它義務。
用人單位直接招用勞務工的,應當與之簽訂勞務使用合同,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所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按照擅自用工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員工,是一種用工行為,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被錄用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勞動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招用員工后,只簽訂勞務協議的,這份勞務協議將不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保護。勞動者只要在用人單位實現了權利和義務,就可以認定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讀者發現用人單位利用勞務合同來逃避自己的法定義務,侵犯勞動者的權益,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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