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你好!我是一名外企員工,現與公司的勞動
合同到期未續簽(公司未提前一月書面通知本人),請問如我與公司無法協商的話,是否能向公司提出要求賠償,如果可以,請問我該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讀者:小王
小王:你好!
在收到你的來信后,我們咨詢了律師。現就你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我國《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當然,勞動合同也有自動延期的情況。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根據你的情況,你應該盡快與企業協商續約事宜。因為你和企業的合同到期后,若你繼續工作,則和企業間構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企業隨時可以和你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同樣你也有上述權利。若企業決定不與你續約,你不可以向企業要求任何賠償,因為訂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雙方之間依據自愿原則進行的,企業完全可以無任何理由不與你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是,在企業明確表示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你決定不與企業續簽合同后,企業應該及時為你辦好離職的各種相關手續。若是由于企業的延誤未為你辦好相關手續造成你重新就業困難等損失,你可以要求企業予以賠償。
合同到期未續簽(公司未提前一月書面通知本人),請問如我與公司無法協商的話,是否能向公司提出要求賠償,如果可以,請問我該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讀者:小王
小王:你好!
在收到你的來信后,我們咨詢了律師。現就你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我國《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當然,勞動合同也有自動延期的情況。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根據你的情況,你應該盡快與企業協商續約事宜。因為你和企業的合同到期后,若你繼續工作,則和企業間構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企業隨時可以和你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同樣你也有上述權利。若企業決定不與你續約,你不可以向企業要求任何賠償,因為訂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雙方之間依據自愿原則進行的,企業完全可以無任何理由不與你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是,在企業明確表示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你決定不與企業續簽合同后,企業應該及時為你辦好離職的各種相關手續。若是由于企業的延誤未為你辦好相關手續造成你重新就業困難等損失,你可以要求企業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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