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唱衰新法聲音 政協委員提出質疑
】近日,有部分企業要求修改《勞動合同法》中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款,有些經濟學家也認為,《勞動合同法》導致撤資問題產生。對于這種唱衰《勞動合同法》的聲音,部分政協委員表示不能贊同。
“企業的興衰與勞動者密切相關。如果說《勞動合同法》是讓企業的‘冬天’來了,那么,還會有勞動者的‘春天’嗎?”對于“《勞動合同法》偏袒勞動者,損害企業利益”的說法,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黃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非常不理解。“實際上,《勞動合同法》不是一手保護勞動者,一手限制企業。更何況,立法目的是希望勞資雙方的關系更加長期穩定,實現共贏。”王林說。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師范大學教授湯素蘭也表示,“不能贊同唱衰《勞動合同法》的聲音,因為從長遠來看,《勞動合同法》不僅保障了勞動者的權益,而且促進了企業的技術革新和發展。”
“許多企業來向我咨詢如何規避《勞動合同法》。”王林表示,這個想法“非常沒有必要”。他認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職工,保障和實現職工的權益是企業的最基本義務,只有更進一步維護好職工的權益,職工才會更好地關注企業成長和未來發展。
目前,由于勞動者還沒有完全理解《勞動合同法》,加上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所以,一些企業規避新法似乎還有“可趁之機”。但是,王林認為,“這種狀況不會過長。”
“國家能夠在立法層面上立足民生,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我們的幸事。”王林表示,“一部好的法律,還應有好的實施制度來保障。”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產權制度的明晰,勞動關系問題日益凸現。因此,如何調整用工關系,保障勞動者權益成為當前熱點,也推動了《勞動合同法》的出臺。這部充滿善意的“民生之法”出臺并實施后,勞動合同簽訂率開始大幅度提高。“這部法律將引導新型勞動關系的建立,好的企業將勇于承擔責任,良性發展;而不承擔責任的企業將為社會所不恥,無法維系。”王林說。
湯素蘭教授認為,《勞動合同法》良性實施將促進企業從以往的以低勞動成本為基本競爭手段的發展模式,轉變為以構建企業和諧勞動關系、逐步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為基本競爭手段的發展模式。因此,這部法律并沒有損害企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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