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資下月起增至960元/月
2008/3/27 源自:中華職工學習網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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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上海決定提高最低工資、失業保險金、低保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
昨日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同時發布了五項民生舉措。其中月最低工資將增至960元;失業保險金最高將增至550元/月;鎮保、農保人員養老金每月增加60到100元;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分別增至400元/月、3200元/年;未退休協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計入資金適當增加……
最低工資:每月調高120元
“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840元調整為9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7.5元調整為8元。”在昨日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鮑淡如介紹說,這是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第16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鮑淡如強調,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所有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勞動者。
鮑淡如表示,對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同時用人單位應另行支付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
對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鮑淡如表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主要是考慮了本市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等因素,特別是考慮了去年以來本市居民消費價格增長較快,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影響較大。
據介紹,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加的數額是近年來最大的一次。
鎮保、農保養老金:每月增60-100元
同樣得到增加的還有鎮保和農保人員的養老金。
鮑淡如在發布會上介紹說,從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2007年底以前按鎮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
而按“農保”辦法2007年底前已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也增加養老金。增加養老金的具體標準由各區縣政府具體確定,其中對月養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員,其增加標準應不低于60元。
2003年本市出臺了鎮保制度,同時也建立了正常的鎮保養老金增長機制。據了解,今年是連續第5年實施鎮保養老金增長辦法,全市將有30萬名鎮保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提高養老待遇水平。
鮑淡如表示,此次增加的養老金,將在4月份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給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市民如需了解詳細政策規定,可撥打12333咨詢。
失業保險金:每月增加70元左右
與此同時,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將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后,本市失業保險金最高為550元/月,最低為410元/月。
據鮑淡如介紹,調整后,本市失業保險金第1-12月的發放標準將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約70元,第13-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按第1-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確定。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第13-24個月標準的80%確定。
鮑淡如表示,失業保險金的托底標準將按照高于本市城鎮“低保”標準10元左右的原則確定。
城鎮、農村低保標準:每月增加數十元
關于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喆人表示,從今年4月1日起,本市城鎮低保標準將從每人每月350元調整提高為400元,增加50元,調幅為14.2%。農村低保標準按照本市農村低保標準與城鎮低保標準1:1.5的比例關系調整,相應調整為每人每年3200元。同時還將同步調整民政部門管理的特殊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和城鄉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標準。
張喆人說,2007年4月以來,糧油、豬肉等副食品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直接影響本市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市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多次批示要求加大幫困力度。
未退休協保人員醫保:適當增加計入資金
未退休協保人員的個人醫療賬戶計入資金也將于今年4月1日起提高。市醫保局副局長鄭樹忠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從今年4月1日新醫保年度開始起,本市將適當增加未退休協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計入資金,具體辦法為:單位繳費計入部分仍與面上在職職工保持一致;個人繳費計入部分由按原一次性繳費的繳費基數的2%計入,統一調整為按2007年社平工資80%的2%計入。
鄭樹忠表示,調整后,未退休協保人員的個人醫療賬戶水平將大體相當于在職職工的平均水平。
鄭樹忠同時表示,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協保人員由在職轉退休后,個人醫療賬戶計入水平將與面上退休人員個人醫療賬戶水平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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