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安:工會組織有了"特邀調解員"

在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總工會日前聯合舉辦的勞動糾紛案件特邀調解員聘任儀式上,26名從工會組織中產生的特邀調解員喜獲聘書。今后,法院審理勞動糾紛案件,可委托同級總工會及其所屬基層工會調解,也可邀請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
記者從四川省廣安市總工會獲悉,此舉旨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處理勞動糾紛案件中的特殊作用。為此,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總工會還共同制定了《關于法院委托工會組織和特邀調解員調解勞動糾紛案件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規定: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勞務(雇用)糾紛案件以及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可以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在受理后到宣判前,委托同級總工會或同級總工會所屬的基層工會調解,也可以邀請從工會組織中選聘的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實施意見對特邀調解員的聘任、培訓、回避、調解、考核、獎勵、續聘、解聘等作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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