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是用人單位招工高峰期,大批外來務工青年來到濟南,開始新的打工之旅,但勞動合同卻在他們很多人心中“遇冷”。市勞動監察大隊有關專家提醒,勞動合同是規范勞動關系、維護外來務工青年勞動權益的有力武器。
9日上午,記者在經八路市職業介紹中心附近隨機采訪了10名外來務工青年。當被問及是否知曉勞動合同以及是否簽訂過勞動合同時,8名青年稱不知道勞動合同,1名曾在某飯店工作過的女青年稱簽過勞動合同,另1名男青年稱知道合同但覺得沒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多數外來務工青年不了解勞動合同,目前勞動力市場仍是買方市場,用人單位具有主導權,外來務工青年選擇余地小,使得他們更傾向于找到一份工作,卻忽視對自己權益的保障。而根據相關規定,只要簽訂合同,單位就要給打工者繳社會保險,若要辭退員工還要承擔違約責任,部分企業不愿受這種束縛,也影響到合同的簽訂。
也有一部分外來務工青年主動放棄勞動合同。記者今天在某家政服務中心遇到幾名求職的女青年,“我們說不定哪天就到別處干了,簽了合同還麻煩,弄不好還要賠違約金。”其中一位說。
按照《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者應在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據市勞動監察大隊有關專家介紹,依據有關規定,如果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現象發生,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執法部門舉報;也可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但這一切是建立在勞動合同基礎上的。如果外來務工青年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的合同無效,便沒有合法的證據,造成其維權困難。
9日上午,記者在經八路市職業介紹中心附近隨機采訪了10名外來務工青年。當被問及是否知曉勞動合同以及是否簽訂過勞動合同時,8名青年稱不知道勞動合同,1名曾在某飯店工作過的女青年稱簽過勞動合同,另1名男青年稱知道合同但覺得沒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多數外來務工青年不了解勞動合同,目前勞動力市場仍是買方市場,用人單位具有主導權,外來務工青年選擇余地小,使得他們更傾向于找到一份工作,卻忽視對自己權益的保障。而根據相關規定,只要簽訂合同,單位就要給打工者繳社會保險,若要辭退員工還要承擔違約責任,部分企業不愿受這種束縛,也影響到合同的簽訂。
也有一部分外來務工青年主動放棄勞動合同。記者今天在某家政服務中心遇到幾名求職的女青年,“我們說不定哪天就到別處干了,簽了合同還麻煩,弄不好還要賠違約金。”其中一位說。
按照《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者應在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據市勞動監察大隊有關專家介紹,依據有關規定,如果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現象發生,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執法部門舉報;也可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但這一切是建立在勞動合同基礎上的。如果外來務工青年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的合同無效,便沒有合法的證據,造成其維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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