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勞動者到一個新的單位工作時往往都會有一段時間的試用期,大學生畢業后也有一個見習期,有的單位接收新人還有學徒期,那么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一回事嗎?我們來看看張朋的故事。
張朋是一所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畢業后應聘進了一家公司工作,錄用時單位在勞動合同上注明合同期限為5年,其中第一年按企業規定為學徒期,并且注明試用期與學徒期相同。
張朋:這個學徒期要一年啊。
經理:我們這個工作技術性比較強,所以說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夠適應。
張朋:那這個試用期和學徒期相同是怎么回事啊,是學徒期結束之后,還有一年的試用期嗎?
經理:不是不是,事實合同上說的學徒期就是試用期,還有叫見習期的,其實是一樣的,學徒就是試用。
張朋:當時我想,大學畢業生有的還有一年的見習期呢,這一年的學徒期也沒什么,于是就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
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一回事嗎?我們聽聽職場經緯的評論員怎么說。
勞動法專家韓智力:學徒期和見習期是在我國舊的計劃用工體制下,對新招的學生和新招的員工,給他們一個一定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要求他們學習新的技能,熟悉工作環境。試用期是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后,在六個月之內,互相考察對方是不是能夠履行勞動合同的一個期限。應該講這三個期限是不同制度下的用工,應該講現在隨著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企業應該都建立試用期,原來舊的見習期和學徒期應該不再使用了。
原來學徒期和見習期是對新員工的培訓期,而試用期是企業對員工的考察期。現在大部分企業簽合同時都和員工約定試用期,但是也有一些企業還在沿用學徒期或見習期的方法。在勞動部的相關規定中,對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也專門予以了說明。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張朋被分配到質檢部門,跟著劉師傅學質檢。剛開始的兩個月張朋的學習熱情很高,跟著師傅跑前跑后,努力鉆研業務,劉師傅也很喜歡這個剛畢業的小伙子。
劉師傅:張朋這個小伙子剛開始來的時候工作挺積極的,人也聰明,也挺細心的,我們大伙都挺喜歡他的。可是后來過了兩三個月,不知道怎么回事,三天兩頭請假,后來動不動就找不到人了。
張朋:我是覺得做這個質檢沒什么前途。
張朋覺得,反正合同已經簽了,自己就是鬧一點小情緒也應該沒什么。但是這一天,劉師傅讓他去經理辦公室,說經理有事找他。
張朋:經理您找我。
經理:是,小張你先坐。
經理:小張,你家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張朋:沒有啊。
經理:我看你最近不是請假就是遲到,為什么。
張朋:我是覺得我可以勝任更有挑戰性的工作。原來我也和您談過這個事。
經理:我覺得你現在的工作態度非常不好,現在不是說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剛從學校出來不要沒有學會走就想跑.
張朋:可是現在目前的這點工作我已經做得很熟了,我完全可以做一些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
經理:我們招你進來,是公司要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干質檢你可以走,你現在是學徒期,也就是試用期,公司隨時可以和你解除勞動關系。
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用人單位可以在學徒期隨時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嗎?我們聽聽職場經緯的評論員怎么說。
勞動者到一個新的單位工作時往往都會有一段時間的試用期,大學生畢業后也有一個見習期,有的單位接收新人還有學徒期,那么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一回事嗎?我們來看看張朋的故事。
張朋是一所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畢業后應聘進了一家公司工作,錄用時單位在勞動合同上注明合同期限為5年,其中第一年按企業規定為學徒期,并且注明試用期與學徒期相同。
張朋:這個學徒期要一年啊。
經理:我們這個工作技術性比較強,所以說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夠適應。
張朋:那這個試用期和學徒期相同是怎么回事啊,是學徒期結束之后,還有一年的試用期嗎?
經理:不是不是,事實合同上說的學徒期就是試用期,還有叫見習期的,其實是一樣的,學徒就是試用。
張朋:當時我想,大學畢業生有的還有一年的見習期呢,這一年的學徒期也沒什么,于是就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
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是一回事嗎?我們聽聽職場經緯的評論員怎么說。
勞動法專家韓智力:學徒期和見習期是在我國舊的計劃用工體制下,對新招的學生和新招的員工,給他們一個一定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要求他們學習新的技能,熟悉工作環境。試用期是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后,在六個月之內,互相考察對方是不是能夠履行勞動合同的一個期限。應該講這三個期限是不同制度下的用工,應該講現在隨著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實施,企業應該都建立試用期,原來舊的見習期和學徒期應該不再使用了。
原來學徒期和見習期是對新員工的培訓期,而試用期是企業對員工的考察期。現在大部分企業簽合同時都和員工約定試用期,但是也有一些企業還在沿用學徒期或見習期的方法。在勞動部的相關規定中,對學徒期、見習期和試用期也專門予以了說明。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張朋被分配到質檢部門,跟著劉師傅學質檢。剛開始的兩個月張朋的學習熱情很高,跟著師傅跑前跑后,努力鉆研業務,劉師傅也很喜歡這個剛畢業的小伙子。
劉師傅:張朋這個小伙子剛開始來的時候工作挺積極的,人也聰明,也挺細心的,我們大伙都挺喜歡他的。可是后來過了兩三個月,不知道怎么回事,三天兩頭請假,后來動不動就找不到人了。
張朋:我是覺得做這個質檢沒什么前途。
張朋覺得,反正合同已經簽了,自己就是鬧一點小情緒也應該沒什么。但是這一天,劉師傅讓他去經理辦公室,說經理有事找他。
張朋:經理您找我。
經理:是,小張你先坐。
經理:小張,你家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張朋:沒有啊。
經理:我看你最近不是請假就是遲到,為什么。
張朋:我是覺得我可以勝任更有挑戰性的工作。原來我也和您談過這個事。
經理:我覺得你現在的工作態度非常不好,現在不是說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剛從學校出來不要沒有學會走就想跑.
張朋:可是現在目前的這點工作我已經做得很熟了,我完全可以做一些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
經理:我們招你進來,是公司要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干質檢你可以走,你現在是學徒期,也就是試用期,公司隨時可以和你解除勞動關系。
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用人單位可以在學徒期隨時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嗎?我們聽聽職場經緯的評論員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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