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一名有36年工齡的維修工,現年54歲,年初因嫖*被派出所行政拘留1天后,送當地收容所學習教育6個月。該企業于事發后第二個月向該職工發出了《辭退通知書》。通知中聲明:企業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與該職工依法解除合同,并在該職工收到《通知書》15日后生效。
現該職工不服,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理由是:本人被收容教育,不同于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不屬于刑事拘留,是人民內部矛盾。在《關于貫徹實施《勞動法》的若干問題意見》中對《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有具體解釋。
當地收容所也出具證明,稱對該職工的收容教育屬于行政處分,屬人民內部矛盾。
請問該企業對該職工的處分是否合適?
阿華:你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除了您所說的在《勞動法》規定的幾項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規定外,法律還允許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來解除合同,當然這些規章制度必須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法》第25條講了4種情況: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你所說的是不符合第4種情況。但是單位可以用第2種情況來解除合同。我認為,你應當詳細了解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如果所有的規章制度對上面的錯誤沒有明確規定可以解除合同,則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然,從情況看,已經超過了60天申請時效時間,但是因為他被限制了自由,所以可以從他出來后計算時效。
現該職工不服,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理由是:本人被收容教育,不同于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不屬于刑事拘留,是人民內部矛盾。在《關于貫徹實施《勞動法》的若干問題意見》中對《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有具體解釋。
當地收容所也出具證明,稱對該職工的收容教育屬于行政處分,屬人民內部矛盾。
請問該企業對該職工的處分是否合適?
阿華:你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除了您所說的在《勞動法》規定的幾項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規定外,法律還允許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來解除合同,當然這些規章制度必須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法》第25條講了4種情況: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你所說的是不符合第4種情況。但是單位可以用第2種情況來解除合同。我認為,你應當詳細了解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如果所有的規章制度對上面的錯誤沒有明確規定可以解除合同,則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然,從情況看,已經超過了60天申請時效時間,但是因為他被限制了自由,所以可以從他出來后計算時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