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省各大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已有部分與用人單位簽定了就業協議書。但根據相關反饋情況,部分大學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馬虎大意,留下了許多后患。昨日,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主任楊進通過本報提醒廣大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定要細心。
現象:大意留下后患
楊進稱,一些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往往只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基本合同條款,對訂立合同時需額外約定的事項重視不足。
在不少協議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一欄里幾乎都是空白。這種粗心大意會給將來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
楊進舉例道,有的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寫到,一旦學生違約,將“支付一定數目的賠償金”。有的學生不假思索地就在沒有注明支付金額的合同上簽字畫押了。他指出,如果賠償金是5000元還好說,如果是5萬、10萬、50萬呢?雖然合同法規定,違約賠償金額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但畢業生最好在簽就業協議時就應與用人單位商定好賠償金額。
據了解,歷年來,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常常要出面協調一些“后患”問題。比如,不少就業協議中有用人單位出資讓學生參加培訓甚至分配住房的規定,往往此種培訓和福利是有附加條件的,但協議中有關附加條件的規定僅講了應聘者的權利和義務,而沒有對用人單位加以明確說明,而畢業生們幾乎都意識不到將來由此可能產生的糾紛。
提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目前出現的一些畢業生忽視合同細節約定的現象,不僅表明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的疏忽,更說明大學生對合同的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楊進指出,大學生不僅要增強自己的競爭實力,而且還需要不斷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現象:大意留下后患
楊進稱,一些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往往只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基本合同條款,對訂立合同時需額外約定的事項重視不足。
在不少協議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一欄里幾乎都是空白。這種粗心大意會給將來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
楊進舉例道,有的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寫到,一旦學生違約,將“支付一定數目的賠償金”。有的學生不假思索地就在沒有注明支付金額的合同上簽字畫押了。他指出,如果賠償金是5000元還好說,如果是5萬、10萬、50萬呢?雖然合同法規定,違約賠償金額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但畢業生最好在簽就業協議時就應與用人單位商定好賠償金額。
據了解,歷年來,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常常要出面協調一些“后患”問題。比如,不少就業協議中有用人單位出資讓學生參加培訓甚至分配住房的規定,往往此種培訓和福利是有附加條件的,但協議中有關附加條件的規定僅講了應聘者的權利和義務,而沒有對用人單位加以明確說明,而畢業生們幾乎都意識不到將來由此可能產生的糾紛。
提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目前出現的一些畢業生忽視合同細節約定的現象,不僅表明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的疏忽,更說明大學生對合同的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楊進指出,大學生不僅要增強自己的競爭實力,而且還需要不斷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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