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招收新職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但約定試用期應符合下列規定:
1、約定的勞動合同期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定試用期;
2、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4、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5、簽訂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約定的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6、因勞動合同期滿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不準設定試用期。
1、約定的勞動合同期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定試用期;
2、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3、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4、約定的勞動合同期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5、簽訂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約定的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6、因勞動合同期滿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不準設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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