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我和單位簽訂了5年的勞動合同,但只工作了3個月,就發現單位情況和合同上寫的不一樣。我現在能辭職嗎?是否還需賠償企業?
勞動部門解答:可以辭職。如果目前仍處于試用期,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已超出試用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員工未違反以上規定,就不用賠償企業。如是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對自身情況有所隱瞞,而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可以向企業提出索賠。
勞動部門解答:可以辭職。如果目前仍處于試用期,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已超出試用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員工未違反以上規定,就不用賠償企業。如是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對自身情況有所隱瞞,而給員工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可以向企業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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