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工作的林先生近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請求補償金200萬美元,但仲裁的結果是他只獲得2萬元人民幣的補償,怪只怪他遺失了競業限制條款的補充協議。上海市勞動仲裁部門有關人員昨天告訴記者,由于不懂得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證據缺失,導致部分申訴人“啞巴吃黃連”的事在上海每年至少發生數百起。
記者了解到,林先生所在的公司當初與林先生簽的協議規定,月薪1萬美元,但考慮到林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僅隔了一個月,該公司又和林先生簽訂了一份競業限制補充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為200萬美元。
如此優厚的待遇使林先生傾注全力于工作,沒想到今年7月,林先生因沒有有效貫徹總經理指示就被辭退。于是,林先生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提出補償要求,但他卻拿不出關鍵證據———競業限制補充協議。
林先生記得補充協議簽訂后就放在單位辦公室的抽屜里,一擱就是3年半,期間兩次搬“家”。法律既公正也無情,仲裁庭根據證據、事實判決,他只能得到2萬元人民幣的相關補償費。
勞動仲裁部門的一位人士介紹說,因缺乏證據而吃虧的就業者中,最吃虧的是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士在內的高層次白領,這部分人的收入高,因而糾紛的標的也大。
據了解因不懂法或疏忽而導致重要證據缺失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工資單、單位公布的決定和方案、規章制度等物證,二是包括同一單位職工、有業務交往的人士等人證。市勞動仲裁委有關人士提醒就業者,打工時要注重保留證據。否則,損失的很可能是自己。
記者了解到,林先生所在的公司當初與林先生簽的協議規定,月薪1萬美元,但考慮到林所從事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僅隔了一個月,該公司又和林先生簽訂了一份競業限制補充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為200萬美元。
如此優厚的待遇使林先生傾注全力于工作,沒想到今年7月,林先生因沒有有效貫徹總經理指示就被辭退。于是,林先生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提出補償要求,但他卻拿不出關鍵證據———競業限制補充協議。
林先生記得補充協議簽訂后就放在單位辦公室的抽屜里,一擱就是3年半,期間兩次搬“家”。法律既公正也無情,仲裁庭根據證據、事實判決,他只能得到2萬元人民幣的相關補償費。
勞動仲裁部門的一位人士介紹說,因缺乏證據而吃虧的就業者中,最吃虧的是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士在內的高層次白領,這部分人的收入高,因而糾紛的標的也大。
據了解因不懂法或疏忽而導致重要證據缺失的情況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工資單、單位公布的決定和方案、規章制度等物證,二是包括同一單位職工、有業務交往的人士等人證。市勞動仲裁委有關人士提醒就業者,打工時要注重保留證據。否則,損失的很可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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