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團記事

“不讓一名農民工打不起官司”
———石家莊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團記事
“當我們在仲裁敗訴后,援助團的律師不畏艱辛,又到法院起訴和上訴。我們受援助的78名農民工兄弟永遠忘不了他們!”歷經一年處處碰壁的討薪后,終于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職工法律援助團的幫助下成功拿回近10萬元血汗錢的78名農民工之一的王國軍,日前在對記者談起那段經歷時仍激動得熱淚盈眶。
“不讓一名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困難職工打不起官司。”職工法律援助團,如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農民工中可謂赫赫有名。自2003年9月石家莊市總工會創建職工法律援助團到去年底,援助團共免費為進城務工人員辦理討要勞動報酬、工傷案件454起,涉及人員4500余人。其中,咨詢254件,代書102件,非訴調解63件,代理35件。據統計,目前為進城務工人員挽回經濟損失近300余萬元。農民工們送來的一面錦旗正表達了他們對援助團的信任———“民工落難伸援手,維權護法正國威”。石家莊市職工法律援助團在全市24個縣(市)、區各設一位援助團團員,他們中既有工會干部,也有職業律師,所受理案件按照援助團章程由援助團辦公室統一安排。
職工法律援助團在實施法律援助時,本著能調解的盡量調解,該打官司的堅決走訴訟程序的原則。2006年春節前,鹿泉市3名農民工代表到法律援助團求助,他們說,35位農民工在石家莊市橋西一工地施工完畢,項目部卻拒絕發放近20萬元的工資。當時已經臨近春節,農民工急需拿錢回家過年。法律援助團的工作人員考慮到時間緊,當即指派援助團團員李宏偉去為他們進行法律援助。李律師在得到指派時已經是下午17時多,他馬上與3位農民工代表一同前往施工工地與項目部經理展開談判。該項目部經理以農民工損壞施工設備、施工質量不合格等借口拒付農民工工資。考慮到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援助律師決定采取非訴訟調解的方式解決,他一方面按照法律規定據理力爭,一方面又向該經理陳述農民工的難處,最終在當晚21時雙方達成一致,第二天下午,農民工就拿到工資高興地回家過年了。
市總法律援助團對前來求助的農民工不管本地和外地一視同仁,案例牽涉錢數不分大小,一樣認真對待。2004年夏天,四川省富順縣的張玨涵、張學義叔侄倆在石家莊的新樂市釜陽河酒店打工,分別被拖欠了8個月和50天工資4300元和1666元。援助團代理了這起案件。該案件作為城際間職工維權聯盟成立后的第一案,引起了市總領導的高度重視,責成援助團第三分團陳懷印律師與新樂市總工會共同調查處理。經過艱苦的工作,兩位農民工很快拿到了所欠工資,高高興興地回家過年。
職工法律援助團作為石家莊市總工會為農民工維權的品牌,為參與其中的律師提供了舞臺。中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懷印說:“非常感謝市總工會聘請我加入職工法律援助團,使我能夠有這樣一個平臺,利用我的專業知識為需要幫助的人提供我力所能及的服務。”
“為農民工維權目前仍然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如何在法律的范圍內讓當事人獲得盡可能多的幫助是我們工作的出發點。”談及他進入援助團以前承辦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陳懷印深有感觸地說。
陳懷印回憶道:“在那起案件中,我的38位當事人當中多是來自四川、湖南、湖北和重慶等地的打工者,因為被拖欠了近7萬元的工資而和老板發生了糾紛。接受委托后,我在當天就和當事人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理了立案手續。由于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開庭的形勢對我們非常有利,勝訴在望。但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卻擺在了我們的面前:我的當事人所從事的行業當時正處于淡季,他們找不到新的工作,老板也不讓他們繼續在廠里住下去,可他們都是拖家帶口出來打工的。想走,連路費都湊不夠,如果留下來,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拿到錢。老人和孩子們沒吃沒住,怎么生活呢?考慮到訴訟和執行的不確定性,在當事人的要求下,我們不得已接受了用人單位非常苛刻的調解條件。我把他們送上火車,看著他們流著淚傷心地離去,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法律援助團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訴訟成本過高這個現實而急迫的問題。對那些急需法律援助的農民工無疑是一個“福音”,而對有志于幫助困難職工的法律人士來說,無疑是多了一個平臺。(本報記者張世斌 本報通訊員張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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