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布了《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解讀》,針對今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做了相關解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昨天發布了《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解讀》,針對今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做了相關解讀。其中,首次對政策扶持的三類崗位做了解釋,并且規定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三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方面解讀國辦《通知》 昨天出爐的《解讀》,從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的政策措施,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政策,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和對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措施五方面,對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通知》做了解釋。 《解讀》著重對《通知》中提到的一些關鍵性名詞做了權威解釋。 三類崗位可享政策扶持 《通知》規定,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 昨天公布的解讀對該條政策中提到的三類崗位進行了解釋。所謂“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是指包括村官、支教、支農、支醫、鄉村扶貧、以及城市社區的法律援助、就業援助、社會保障協理、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崗位。“公益性崗位”是指全部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其他基層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崗位”是指在街道社區、鄉鎮等基層開發或設立的相應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 三年免行政事業性收費 在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環節,《解讀》首次提到,對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三年內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落實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微利項目的享受貼息扶持。 《解讀》首次提出,所謂“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就業困難人員,扶持政策包括對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定額稅收減免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達到規定比例,可享受高至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google_ad_section_end--><--正文內容end-->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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