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創爭活動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文件
】全國創爭活動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文件
創爭辦字[2008]8號
關于2008年度全國學習型組織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
知識型職工標兵第一輪投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創爭活動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宣教部,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全國委員會、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宣教(生產、組宣)部,國資委群工局、全國工商聯宣教部:
根據《關于開展2008年度全國創爭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創爭辦字[2008]6號)和《關于開展2008年度全國創爭活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補充通知》(創爭辦[2008]7號)要求,截止到10月13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各推報單位推薦上報工作已經結束,經全國創爭辦審核確定,所有推薦上報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均符合推報要求,近日將按照《全國學習型組織、知識型職工評審獎勵辦法》的規定,開始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的評選工作。現將第一輪投票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票方法
全部候選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的名單及所有文字、視頻事跡材料于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23 日,在全國創爭總網(www.chuangzheng.cn)上公示十三天,進一步在全國各地征求意見,各推報單位要認真審核所有事跡材料,進行第一輪投票,從中確定出各35個(名)的候選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投票必須填寫正式選票,正式選票需經省市創爭辦或宣教部主要領導簽名并加蓋公章后上報全國創爭辦審核備案。
二、有關要求
(一)三個類別的投票各推報單位都只有一張票權,需從全部候選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中分別選取各35個(名)的候選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各類別選票不足35個(名)的有效,超出35個(名)的該類別選票無效)。
(二)各推報單位要認真閱看各候選者的事跡材料。投票的過程也是互相學習、資源共享、共同提高、擴大宣傳的過程,建議各推報單位可組織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共同收看,并將視頻和文字材料結合閱看。經過充分討論后在所選標兵單位、標兵班組和標兵個人的候選者名單所對應行的“初評意見”欄內打√。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速與全國創爭辦聯系。
(三)正式選票要在11月23日(星期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郵寄到全國創爭辦,逾期則視為棄權。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0號
中華全國總工會宣教部職教處,郵編:100865
聯系人:張成菊 聯系電話:010-6859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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