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繼續教育法規實施
】《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經5月31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共26條。該條例規定了政府、用人單位、個人、繼續教育機構等繼續教育有關各方在繼續教育活動中的責權利,對繼續教育的對象、繼續教育經費保障、制度措施和規范繼續教育行為等問題也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我省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年接受繼續教育脫產學習的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或72學時;用人單位在繼續教育中應當履行多項職責,如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經費和依法享有其他權益等;從事繼續教育活動的機構,應當符合多項條件,如有相適應的組織機構、教師和管理人員、場所和設施等。
該條例的實施,對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各方繼續教育行為,依法保障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權益,促進繼續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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