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立法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進城務工人員是當前我國人數最多、社會奉獻最大的勞動群體之一,也是合法權益最容易受到損害的弱勢群體,對他們的權益進行立法保護已成當務之急,也是大勢所趨”。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廳長孔令晨在接受《市場報》記者專訪時動情地說:“制定《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障法》,是我最大的心愿。” 孔令晨代表表示,近幾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作,出臺了一系列保護進城務工人員權益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門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當前進城務工人員仍然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勞動環境條件差,勞動報酬待遇低且常被拖欠,社會保險普遍缺失,自身維權和身份轉換困難,基本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等。這些問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僅靠政策規定或臨時性措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制定《權益保障法》,通過改革體制和創新制度,從法律層面消除制度缺陷,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進城務工人員面臨的各種問題,已成為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
“目前立法的環境已經比較成熟。”孔令晨代表認為,在切實保護進城務工人員權益方面,各級黨委、政府通過幾年來的大量工作積累了大量經驗。
孔令晨代表建議,當前應重點解決進城務工人員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六大問題:一是工資偏低和被拖欠問題;二是就業服務不平等問題;三是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問題;四是社會保障普遍缺失問題;五是平等享受公共服務問題;六是加強維權保障機制問題等。這就要求我們在考慮立法前瞻性及穩定性的同時,更要注重立法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使制定的法律能真正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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