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會澤三病人死亡 疑因醫院錯把劇毒當茯神
】 近日,會澤縣4名五六十歲的人,原本只是常出虛汗,睡眠不好,便到當地一家名叫“福安樂”的民營醫院開中藥調理身體。但幾口中藥下肚后,4人當即出現頻繁嘔吐、腹瀉等癥狀。幾天來,3名患者都因搶救無效身亡,幸存1人。
事發后,會澤縣相關部門及時從死者家中收走藥方、藥渣及喝藥所用器具,展開調查;而福安樂醫院則用一紙醫療糾紛調解協議和數萬元錢平息風波,醫院照常營業。有知情人透露,死者生前服用的都是按常規藥方所開的普通藥材,死因可能是醫生抓錯藥。
事件
死者耳朵手指發黑
62歲的王桃翠走了,家人匆忙搭建起一個靈堂,但面對臨時找來的死者遺像,他們總有說不完的遺憾。“走得太突然了,還沒有來得及說幾句話,人怎么死的也不知道。”
因為平常偶有頭暈、心煩,會出虛汗,3月16日,家住會澤縣待補鎮會澤第四中學的王桃翠健康到福安樂醫院開了兩服中藥。“她18日大清早開始煎藥,大概9點多鐘喝下小半碗頭道藥。剛喝下去三四分鐘,就聽她說不舒服,當時還上吐下泄,緊接著又說肚子疼,看著她特別難受。”老伴肖老師當即把王桃翠健康送往離家不遠的待補鎮衛生院搶救。
令肖老師始料不及的是,才送進去一會兒,上午10點45分,衛生院就給家屬下了病危通知書。“說是中草藥中毒性休克。老伴抓的都是靜心安神藥,根本不知道會有毒,怎么可能就病危了呢?”
當天中午,因為王桃翠病情嚴重,沒有條件轉院,會澤縣人民醫院和會澤縣中醫院的專家趕到衛生院對其進行搶救。王桃翠健康的女兒、女婿都趕到衛生院。“根本就搶救不過來,我媽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只見她的舌頭在動,就是說不出話來。后來又想解手,卻排不出東西。”
到當晚11點多,王桃翠健康停止了呼吸。“太意外了,我媽死后,手指、指甲、嘴唇都是黑的。”王桃翠的小女兒肖女士至今無法忘記母親悲慘的遺容。
這樣的不幸不只發生在王桃翠一人身上,本月會澤縣還有鄧金昌、梅秀花(音)、晏祥英等3人因為睡眠不好、出虛汗等癥狀,到福安樂醫院開中藥,服藥后,鄧金昌、梅秀花相繼死亡,只有晏祥英僥幸地逃過一劫。
16日,在會澤縣城開出租車的鄭先生得知岳父鄧金昌近來一直感到頭暈、失眠、冒虛汗,便把老人接到縣城,并送入福安樂醫院檢查,醫生也給他開了一服中藥。
“他是晚7點多鐘吃完晚飯后才喝的藥。”鄭先生說,鄧金昌吃完藥準備去洗澡,才過了三四分鐘,就出現惡心、嘔吐的癥狀,隨后家人把他送到福安樂醫院。“我們給開藥的醫生打電話,但醫生肯定地說藥方不會有錯;即使有問題,中藥的藥性也不可能那么快。可能是病人免疫力差,吃完藥出現嘔吐是正常的,還讓急診醫生開些液體補補。”
在家屬的再三請求下,醫院對鄧金昌展開搶救,但直到次日凌晨4點左右,鄧的病情仍不見好轉,反倒更加嚴重了。家人又撥打120急救電話,把老人送往會澤縣人民醫院搶救。次日上午10點多,鄧金昌不幸去世。“他死后,手指黑青,耳朵及嘴唇也呈發黑狀。”
抓藥人錯把劇毒藜蘆當茯神?
“藥方沒什么問題,是抓藥的人錯把藜蘆當成茯神了。”據一知情人透露,18日上午王桃翠被送到待補鎮衛生院后,會澤縣人民醫院的兩名專家及會澤縣中醫院的一名醫生均趕到衛生院參與搶救。中醫院的醫生認為,王桃翠家屬提供的中藥處方只是一張普通的常用中藥處方,沒有問題。隨后該醫生把家屬送來的中藥殘渣對照藥方,一劑一劑仔細查找,發現藥渣里沒有處方所開出的30g茯神,卻找到一塊藜蘆。
對此,王桃翠家屬也稱:“醫生核對中藥時,發現藥渣里多出一塊類似菌子根的東西,而這種東西沒有開在藥方里。”
王桃翠的中藥藥方為:“太子參30g,麥冬20g,五味子30g,浮小麥30g,栆仁(沖)30g,柏子仁(沖)15g,茯神30g,知母(另包)15g,焦黃柏10g,生地20g,丹皮15g,澤瀉15g,女貞子15g,焦山渣30g,丹參15g,龍骨(先煎)30g,牡蠣(先煎)30g,當歸15g。”
云南省中醫醫院的專家看過藥方后說,藥方只是一張安神、養心、消熱的普通方子,除用藥量稍重外沒有太大問題。如嚴格按方抓藥,不會鬧出人命;但如真把30g茯神錯抓成藜蘆,那整個藥方的性質就徹底改變了。
該專家介紹,在中藥配伍禁忌中有中藥“十八反”。即兩種藥物同用,發生劇烈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稱相反。其中就有藜蘆反人參、丹參、沙參、苦參、玄參、細辛、芍藥;而該處方中就有30g太子參和15g丹參。此外,藜蘆本身有很大毒性,一般情況下都不使用。
省中醫醫院另一名中醫介紹,藜蘆是中藥中的催吐劑,如果病人吃錯東西吐不出來,成年人每日可服0.3-0.9g藜蘆催吐,但因該藥毒性太大,一般不內服。“藜蘆呈黑色,茯神呈白色或血紅色,兩種藥的區別十分明顯,只要懂中藥的人都能區分。把茯神錯抓成藜蘆,可能是兩種藥放錯位置而抓藥的人又不懂中醫。此外,有毒性和氣味較重的中藥材,一般都應與普通藥材分開存放,像砒霜這類劇毒藥還要通過公安部門監管。”
貓狗試藥 一吃就死
省中醫醫院兩位專家的分析,不由得讓記者回想起在死者鄧金昌家采訪時獲知的一個細節:“我岳父死后,我們也懷疑他是中毒身亡,便找來一條小狗和一只貓,灌下殘留的中藥湯,它們也很快死了。”鄧金昌的女婿鄭先生說,他們再次找到福安樂醫院,并向會澤縣衛生局反映情況,還到金鐘鎮派出所報了警。“醫院的人說藥方沒有問題,衛生局的人還到家里拿走了處方和藥渣,說是等鑒定好了就給我們消息。”
據其介紹,隨后,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及法醫找到家屬提出尸檢要求,但家屬堅決不同意尸檢,至今死者仍未入土為安。
幸存者:覺得藥湯特別辣
“我是最早的一個,11日就到福安樂醫院抓藥了,第二天吃藥后就上吐下瀉。”21日上午9點多,記者幾經周折在會澤縣人民醫院住院部內三科病床上找到了晏祥英。
她說,自己同樣是因失眠、出虛汗前往福安樂醫院抓中藥調理身體。“11日我到醫院抓好中藥后,由于太忙當天沒來得及煎服。12日晚10點多,我喝了一小杯中藥湯后去上廁所,在廁所里就嘔吐不止。喝藥時,我就覺得湯特別辣嘴;喝完沒幾分鐘便感到肚子如刀絞般的痛,差點就暈倒在廁所里。”
感覺不對勁后,就住在會澤縣人民醫院附近的晏祥英被家人送進醫院。“幸好我吃得少,還沒有一小紙杯。”晏祥英說,當晚經輸液治療,次日早她就回家了,而回去沒多久又開始犯病。“肚子疼,到處都疼,太難過了。”家人再次送她入院,并住院至今。“現在算是控制住了,只是肚子里還會隱隱地疼,醫生說再休養幾天就可出院了。”
調查
兒子女婿自稱“遠房親戚”
3個死者幾乎在同一段時間,因為同一種病情吃同一家醫院開出的中藥身亡,家屬們很快在家料理后事,顯得異常平靜。面對采訪,他們都不愿意多說。
21日是會澤縣公路管理段退休工人梅秀花(音)下葬的日子。中午12點,死者親屬陸續從墓地回到縣城,記者亮明身份向他們了解情況。“我不了解情況,我們是遠房親戚。”其兒子及女婿的回答讓人有些意外。當晚,其女兒也在電話中婉言謝絕了采訪。
據會澤縣公路管理段多名職工透露,梅秀花生前沒有大病,只是經常失眠。17日晚10點左右喝完從福安樂醫院抓回的中藥后,當晚就被送到縣人民醫院搶救,18日上午10點多死亡。后來,醫院與家屬私下達成協議,賠償8.6萬元了結了此事。
在采訪鄧金昌家屬時,其妻多次打斷記者與女婿鄭先生的談話,還悄悄讓兒子用手機拍攝記者和采訪車。
仍躺在病床上的晏祥英也非常“警惕”:“你們是不是記者啊?”看到攝影記者在拍圖片,她借口有事要找醫生,匆匆離開病床,不知去向。
醫院簽協議“安撫”家屬
21日下午5點,我們再次到達位于會澤縣金鐘鎮西直街下段的福安樂醫院。醫院大門敞開,正在營業,二樓并不寬敞的大廳里分布著收費處、藥房及10余張狹窄的病床,病床上躺滿病人。一名男醫生正從一個房間里拎出一瓶針水,準備給病人注射。
大廳內標有“證照懸掛處”的藍色標牌墻面上,并未懸掛任何相關資質證照。“我不知道。”當記者詢問醫院負責人及辦公室在什么位置等問題,所有工作人員的回答都是這句話。
我們順序找完整棟樓,并未找到一間專門的行政辦公室,便站在二樓等候。其間,攝影記者拿出相機拍照。這時,該院副院長丁全珍出現了,丁大聲喝斥道:“你們在干什么?我們這里不歡迎,趕快走。”
我們表明身份、說明來意,丁全珍說:“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們沒有任何資格來調查,趕快出去。”很快,醫院的醫生、護士及幾名身份不明的人圍上前來。“讓他刪除剛才拍的照片!”一名男醫生叫囂著,另一名身著黑衣服的中年婦女則湊到丁全珍耳邊,示意其暫時不要讓記者離開。
據了解,福安樂醫院原只是一個街邊的小門診,近兩三年才發展成為一家民營性質的縣(區)三級乙等綜合醫院。醫院設有中西醫結合科、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藥劑科等,法人代表叫楊強。
連續幾天出現病人喝藥身亡后,福安樂醫院與各家家屬聯絡,并與他們簽下醫療糾紛調解協議,平息事態。
在死者王桃翠家,我們看到了這份經雙方簽字的協議。
“甲方:會澤福安樂醫院,負責人:楊強,委托代理人:楊呈競;乙方:肖金洲……事由:死者王桃翠……于2008年3月16日到會澤福安樂醫院就診,開具兩服中藥湯劑。2008年3月18日煎服中藥湯劑后出現頻繁嘔吐、腹瀉。送待補中心衛生院住院治療,經搶救無效于當日23時死亡,遂引發醫患糾紛,經2008年3月19日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人民幣壹拾壹萬元(110000.00)整。二、乙方自甲方給付賠償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醫療糾紛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責任……四、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則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20000.00)整。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衛生局執一份。”
協議末尾分別有委托代理人楊承競及死者家屬的簽字、手印,也有第三方會澤縣衛生局業務股的簽章及相關人員的簽字。
“這完全是和稀泥。即使有衛生局蓋章,也不能阻止死者家屬依法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云南鑫金橋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愛國律師分析,協議第二條“乙方自甲方給付賠償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醫療糾紛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責任。”完全是無效條款。再者,假如福安樂醫院不向死者家屬出具相關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楊呈競與死者家屬簽訂的就只能算作是一紙無效協議。而據死者家屬稱,他們從未見過福安樂醫院委托楊呈競處理此事的委托書。
縣衛生局稱正在調查
目前,3名死者曾使用的藥方、殘留的藥渣和煎藥、喝藥所用的器具都已被相關部門收走檢驗。
對于直接在調解協議上加蓋公章一事,會澤縣衛生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并不知道具體情況,但他表示:“有關部門正在調查這件事,不能接受采訪。”而會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則表示,相關檢測并未在該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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