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滕州醫療保險實現城鎮居民全覆蓋

滕州市從今年開始,每年從財政撥出1000萬元資金,補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標志著這個市步入了全民醫療保險階段。
滕州市在摸清底子的基礎上,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凡具有滕州城鎮戶籍的在校生及學齡前兒童、城區常住居民、下崗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企業破產后退休人員,均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校生及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繳納參保費20元,市財政補貼40元;其他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繳納參保費80元,市財政補貼40元。
滕州市參加醫保的城鎮居民在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分段累加報銷,城鎮居民住院前,根據病情大小先預付200到500元不等的起付款,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千元以內到萬元以上,分五個檔次,分別報銷20%至60%。青少年年最高可報銷55000元,其他居民年最高可報銷25000元。年度內住院費用個人繳納部分超過2萬元的,從統籌基金中再給予20%的補助。如果因病住院的參保城鎮居民全年醫療報銷總費用超過統籌基金,由市財政兜底,確保城鎮居民足額報銷醫療費用。
該制度從今年6月開始實施。目前,這個市已有兩萬多居民拿到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證書,有160多名因病住院的城鎮居民在定點醫院按規定報銷了大額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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