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維護職工權益杰出律師”劉國斌

劉國斌律師
劉國斌,男,1965年生,中共黨員,廣東省總工會法律顧問室主任、廣東省法律援助處公職律師。
1988年走上專職律師之路,1991年調入廣東省總工會法律顧問處。15年來每年辦理大案十幾起,指導、幫助全省各地工會辦理案件幾十起,接聽、處理來電、來信、來訪上千宗,被稱為“工人律師”。
他為職工維權之路并不平坦:在為農民工李忠追討賠償一案中反被誣告,歷盡艱辛終在7年之后贏得正義。
他對因辭職而受到不公正對待的王紹明等39名工人進行法律援助,最終促使企業方面撤銷文件、向職工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幫助他們就業。
他幫助廣東某機械廠有連續工齡20多年的老“固定工”趙耀華,促使企業與其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他積極反映江門市新會區會城鎮鎮辦企業建暉實業總公司徐志強等10名職工與公司17萬多元的經濟補償案,經仲裁、一審、二審雖均獲勝卻一直得不到有效執行,為此其走訪企業主管單位和債權人商量對策,不到兩個月17萬元執行款全部交到職工手上……
劉國斌律師積極參與立法,從源頭上維護職工權益。近年來,他直接參與了《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廣東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廣東省廠務公開條例》等七部涉及職工權益的地方法規調研與起草,推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等十多部法規出臺。
劉國斌在維權中看到職工欠缺法律知識帶來的被動感同身受。他擔任省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呼吁各級領導重視職工普法。
他舉辦各種培訓班講解法律,每年參與組織數次大型普法宣傳活動。
他與《南方日報》合作開設“外來工維權熱線”,以“律師面對面”的形式與記者舉案說法。
劉國斌律師先后被評為廣東省優秀工會法律工作者、廣東省總工會優秀共產黨員。2006年,他被中華全國總工會、司法部和全國律師協會評為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十大杰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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