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6月15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50分報道,財政部網站今天刊發了《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了無償受贈房屋所得,除規定的免征情況外,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通知中明確,以下三種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不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是: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除了這三種情形之外,房屋產權的受贈人要根據受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財政部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學誕分析了通知出臺的背景:“原來的個人所得稅里面對這一塊并沒有明確,這次出臺這么一個政策就是明確一下這個事,它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加強征管、堵塞漏洞。從背景考慮,個人認為是不是這幾個月稅收收入有一些下降的趨勢,通過加強這方面的征管,來彌補一部分。”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丁蕓表示,明確房產贈與個稅有利于遏制現實中的一些逃稅行為:“我們曾經遇到過這種情況,明明沒有什么親屬關系,為了躲避房產轉移當中的相關稅收,就做成贈與這些的。我覺得這樣的話比較清晰了,也是從稅收征管執行上更加規范。”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作者: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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