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挑戰“霸王協議”案,引起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再審,決定支持高級工程師王建偉的申訴請求,準許王建偉與開封儀表廠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開封儀表廠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王建偉經濟補償金及經濟賠償金共計65911.5元。
為了保護商業秘密,2002年12月,河南開封儀表廠要求部分職工與企業簽訂“保密競業限制協議”,卻不愿依法給予職工一定經濟補償。這個廠原高級工程師王建偉對此提出異議,竟被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建偉先后到開封市勞動仲裁委、開封順河區人民法院、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申訴,但直到2004年5月,仍然沒有結果。
9月11日,“新華視點”欄目以《高工挑戰“霸王協議”》為題對此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法制日報》等近50家媒體進行了轉載,有的還開辟專欄對此事進行討論。2005年1月25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終審判決,準許王建偉與開封儀表廠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開封儀表廠支付王建偉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共計65911.5元。
為了保護商業秘密,2002年12月,河南開封儀表廠要求部分職工與企業簽訂“保密競業限制協議”,卻不愿依法給予職工一定經濟補償。這個廠原高級工程師王建偉對此提出異議,竟被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王建偉先后到開封市勞動仲裁委、開封順河區人民法院、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申訴,但直到2004年5月,仍然沒有結果。
9月11日,“新華視點”欄目以《高工挑戰“霸王協議”》為題對此報道后,引起了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法制日報》等近50家媒體進行了轉載,有的還開辟專欄對此事進行討論。2005年1月25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終審判決,準許王建偉與開封儀表廠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開封儀表廠支付王建偉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共計659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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