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上海兩會上,勞倫茨集體合同“簽約之旅”引起了一些代表和委員的共鳴。
“勞動關系協調面臨的壓力日益加大,是社會轉型、經濟轉軌、企業轉制的必然結果,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調的有效機制。”政協委員、市總工會副主席吳申耀指出:“特別是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
葉小英代表認為,勞動合同是個人和企業之間的契約,協商時個人往往處于弱勢。如果簽了集體合同,“集體”這兩個字就是力量。工會就能代表職工,就工資水平、女職工權益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和企業進行平等協商。
葉小英認為,沒有建立平等協商制度的其中一部分企業,不愿意與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理由,就是因為《工會法》并沒有規定一定要實行平等協商。的確,沒有http://www.1635.cn/?w=琴',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琴責任的威懾力,一些企業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或者可以無故拒不進行協商簽約,或者可以拒不履行合同,集體合同的嚴肅性受到影響。
楊寶http://www.1635.cn/?w=琴',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琴委員說:“這是件造福職工的好事,可http://www.1635.cn/?w=琴',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琴對此還沒有很好的制約,工會干部盯著老板簽簽簽,有的老板雖然簽了字,但一談到工資等‘敏感話題’就比較勉強。如果集體合同能有http://www.1635.cn/?w=琴',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琴作為保障,情況就不同了。”
呂http://www.1635.cn/?w=琴',window,'dialogWidth=1024px;dialogHeight=600px;');">琴委員建議完善規范集體合同文本內容,還應根據社會熱點及政策做出遞進。對于集體合同的履約程度也要有一定的監督制度。□記者張賢貞張路
“勞動關系協調面臨的壓力日益加大,是社會轉型、經濟轉軌、企業轉制的必然結果,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調的有效機制。”政協委員、市總工會副主席吳申耀指出:“特別是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
葉小英代表認為,勞動合同是個人和企業之間的契約,協商時個人往往處于弱勢。如果簽了集體合同,“集體”這兩個字就是力量。工會就能代表職工,就工資水平、女職工權益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和企業進行平等協商。
葉小英認為,沒有建立平等協商制度的其中一部分企業,不愿意與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理由,就是因為《工會法》并沒有規定一定要實行平等協商。的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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