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戶籍制度一直是困擾我國人才流動正常發展的一個重大難題。1999年6月24日,為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北京市人事局制定下發了“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暫行辦法”。那么,申請《北京市工作寄住證》需要什么條件?如何辦理申辦手續呢?
1、《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適用范圍: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
2、《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申辦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35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可申辦《北京市工作寄住證》:
(一)具有學士學位且成績突出者;
(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業務骨干;
(三)在國外獲得學士學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學人員。
3、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可享受的待遇:持《工作寄住證》者,不再辦理戶口《暫住證》,在購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學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4、《北京市工作寄住證》辦理程序月:
一般應由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由區、縣人事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市屬高新技術企業由其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內的企業也可由市試驗區管委會審核后報送市人事局審核;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也可由市對外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特殊情況下,企業也可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請辦理。
5、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應報送的材料:
(1)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
(2)按要求填寫《工作寄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張;
(3)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的認定證明;
(4)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5)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取得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
(6)引進人員完整的人事檔案。
6、《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使用規定:
《北京市工作寄住證》須蓋有“北京市工作寄住專用章”,有效期限為兩年,經市人事局批準,可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應在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北京市工作寄住證》自然失效。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工作滿三年者,可由用人單位推薦,經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批準,辦理調京手續。
因中止、解除聘用合同或辦理調京手續后,用人單位要立即收回《北京市工作寄住證》,交市人事局注銷。
1、《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適用范圍: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
2、《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申辦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35周歲以下且身體健康者,可申辦《北京市工作寄住證》:
(一)具有學士學位且成績突出者;
(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業務骨干;
(三)在國外獲得學士學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學人員。
3、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可享受的待遇:持《工作寄住證》者,不再辦理戶口《暫住證》,在購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學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4、《北京市工作寄住證》辦理程序月:
一般應由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提出申請,由區、縣人事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市屬高新技術企業由其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內的企業也可由市試驗區管委會審核后報送市人事局審核;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也可由市對外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特殊情況下,企業也可直接向市人事局申請辦理。
5、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應報送的材料:
(1)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
(2)按要求填寫《工作寄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張;
(3)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究開發機構的認定證明;
(4)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5)引進人員或辦理《工作寄住證》的人員取得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
(6)引進人員完整的人事檔案。
6、《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使用規定:
《北京市工作寄住證》須蓋有“北京市工作寄住專用章”,有效期限為兩年,經市人事局批準,可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應在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北京市工作寄住證》自然失效。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工作滿三年者,可由用人單位推薦,經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批準,辦理調京手續。
因中止、解除聘用合同或辦理調京手續后,用人單位要立即收回《北京市工作寄住證》,交市人事局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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