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進入中國的步伐越來越快,外國公司的辦事處也越來越多。在這些辦事處里的員工常常為自己能在一家外資公司里工作感到高興,可是在高興的背后往往存在著隱患!
大部分在外資辦事處的人都以為自己是辦事處的員工,與辦事處建立的勞動關系?墒鞘聦崊s是令人驚訝的,每一位在辦事處的中國員工都不可能與辦事處有勞動關系!因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外資辦事處在中國根本就沒有用人權。換句話說,外資辦事處沒有權利在中國招收當地員工!
可是那些在外資辦事處工作的人到底與誰有勞動關系呢?這要根據兩種實際情況判斷:
一、只和外資辦事處簽訂過勞動合同,或者沒有簽訂過合同。
由于外資辦事處沒有用人權,所以即使員工與辦事處簽訂了所謂的“勞動合同”,其實質也不是法律上所說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認為是“勞務合同”。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是在法律上的大相徑庭。勞務合同建立的是民事關系,勞動關系所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險、工傷待遇、經濟補償金等等勞務關系都不能享有。這樣對于員工是非常吃虧的!當然在實際中這樣的外資辦事處是屬于少數,現在絕大多數的外資辦事處是通過對外服務公司解決這個問題的,在第二部分中將講述這種情況。
二、和對外服務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無論與外資辦事處是否簽訂過合同)。
一般來說,外資辦事處對員工有用工意向后,會要求員工與對外服務公司簽訂一份勞動合同。請注意這份勞動合同,無論單位如何輕描淡寫地說這個與外服的勞動合同,但是實際上這份合同很可能決定了員工的勞動關系。這是因為外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該員工就與外服建立了勞動關系,然后外服以勞務輸出的形式將該員工派到外資辦事處工作。雖然看上去很麻煩,可是在法律上的關系就是這樣的。外服將負擔所有員工的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的繳納。一旦發生外資辦事處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也是外服與員工解決。
由于外服專業承辦這類事務,因此通常對于勞動與社會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可謂了如指掌,他們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往往是他們經過千錘百煉定下的格式合同,一字一句都經過斟酌和實踐的考驗。所以員工在與外服簽訂合同時最好謹慎!如果可能,盡量把合同帶出交由專業勞動法律師予以審核。與外服發生勞動糾紛時也要慎重處理,借助勞動法專業律師的力量與外服作抗衡可以取得較好的結果。
大部分在外資辦事處的人都以為自己是辦事處的員工,與辦事處建立的勞動關系?墒鞘聦崊s是令人驚訝的,每一位在辦事處的中國員工都不可能與辦事處有勞動關系!因為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外資辦事處在中國根本就沒有用人權。換句話說,外資辦事處沒有權利在中國招收當地員工!
可是那些在外資辦事處工作的人到底與誰有勞動關系呢?這要根據兩種實際情況判斷:
一、只和外資辦事處簽訂過勞動合同,或者沒有簽訂過合同。
由于外資辦事處沒有用人權,所以即使員工與辦事處簽訂了所謂的“勞動合同”,其實質也不是法律上所說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認為是“勞務合同”。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是在法律上的大相徑庭。勞務合同建立的是民事關系,勞動關系所應該享有的社會保險、工傷待遇、經濟補償金等等勞務關系都不能享有。這樣對于員工是非常吃虧的!當然在實際中這樣的外資辦事處是屬于少數,現在絕大多數的外資辦事處是通過對外服務公司解決這個問題的,在第二部分中將講述這種情況。
二、和對外服務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無論與外資辦事處是否簽訂過合同)。
一般來說,外資辦事處對員工有用工意向后,會要求員工與對外服務公司簽訂一份勞動合同。請注意這份勞動合同,無論單位如何輕描淡寫地說這個與外服的勞動合同,但是實際上這份合同很可能決定了員工的勞動關系。這是因為外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該員工就與外服建立了勞動關系,然后外服以勞務輸出的形式將該員工派到外資辦事處工作。雖然看上去很麻煩,可是在法律上的關系就是這樣的。外服將負擔所有員工的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的繳納。一旦發生外資辦事處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也是外服與員工解決。
由于外服專業承辦這類事務,因此通常對于勞動與社會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可謂了如指掌,他們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往往是他們經過千錘百煉定下的格式合同,一字一句都經過斟酌和實踐的考驗。所以員工在與外服簽訂合同時最好謹慎!如果可能,盡量把合同帶出交由專業勞動法律師予以審核。與外服發生勞動糾紛時也要慎重處理,借助勞動法專業律師的力量與外服作抗衡可以取得較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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