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法規的;
(2)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
(3)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違背當事人意愿訂立的;
(4)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的。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由于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的;
(2)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
(3)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違背當事人意愿訂立的;
(4)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的。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由于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