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載文說,奧運冠軍以天文數字報酬,簽約商家代言產品,甚至有幾個奧運冠軍沒有歸隊訓練,據說已被國家隊除名。文章說,冠軍們吃得苦中苦,成了人上人,要為自己創收,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不按運動隊要求歸隊訓練,也不違法,頂多受到除名處理。但是冠軍的行為,暴露出國家運動員培養體制的毛病,沒有市場經濟的契約關系,只能眼看著奧運冠軍合法地投身商界、演藝界了。也許社會不能用道德約束冠軍們必須回報國家,但是勞動合同可以約束所有人。美國NBA巨星云集,商業收入遠遠超過中國冠軍。由于雙方簽定了契約,也沒聽說NBA有師徒翻臉、公私沖突的不愉快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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