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殷墟科學發掘的墓葬中的陶器組合為第一手資料,從縱、橫兩個方面進行比較研究。縱是以時間早晚為基礎,考察不同時期墓葬陶器組合的早晚變化;橫是指同一時期不同區域間陶器組合的變化。重點分析了殷墟時期墓葬陶器組合的演變規律,并對各期陶器組合的基本特征、陶器組合的源流以及陶器組合所反映的時代特征、家族特征等作了分析。
殷墟墓葬主要分布在今王陵區、大司空村、后岡、小屯、白家墳、苗圃、四盤磨、梅園莊、郭家莊、殷墟西區和南區等地。文章對解放以來已公布隨葬陶器的墓葬進行了初步統計,共計1900多座。在四期分法即殷墟文化第一、二、三、四期的基礎上,對各期墓葬中的陶器組合分別進行了分析。
第一期有墓葬15座,分10種組合形式。第二期159座,分16種組合形式。第三期390座,分34種組合形式。第四期806座,分38種組合形式。其中第一、二期墓葬較少,陶器種類簡單,組合方式無規律可循,觚、爵組合的比例小。第三、四期,尤其是到第四期,墓葬數量增多,陶器種類增加,組合形式多樣。觚、爵、盤組合的比例增多,有90多座墓葬,觚、爵、豆組合比例有所減少。觚、爵與其他器物的搭配組合占核心地位,說明觚、爵組合已成定制。
殷墟墓葬中出土的陶器種類,按其功能或用途不同大體可分為酒器、炊食器和盛貯器。其中酒器有觚、爵、斝、尊、卣、罍、觶等;炊食器有鬲、、甑、豆、簋、鼎、盤、盂、罐等;盛貯器有壺、瓿、盆、甕等。有些器物可能既是食器又是酒器或其他類器物,其區分的標準不是十分嚴格,另有些器物可能一器多多用。另外,殷墟文化第四期晚段,一些墓葬中出現了大量的仿銅陶禮器,如仿銅的陶觚、爵、鼎、簋、斝、尊、卣等。據統計,殷墟發掘的這類墓葬有十五座。
依據墓葬中陶器的不同的組合形式,本文分為七種類型:酒器類;炊食器類;酒器和炊食器配套類;炊食器和盛貯器配套類;酒器、炊食器和盛貯器配套類;盛貯器類;仿銅陶禮器類。重點對各類型的陶器組合在每一時期中的分布情況作了詳細的歸納和總結。
在出仿銅陶禮器的十五座墓葬中,依據仿銅陶禮器和其共出器物的組合情況,文章又分為四種小類型:仿銅陶禮器和陶器組合;仿銅陶禮器、青銅器和陶器的組合;仿銅陶禮器和青銅器的組合;單一仿銅陶禮器組合。
以上七大類組合中,炊食器類組合在第一期占比例較大,酒器類和盛貯器類卻很少。第二期墓葬隨葬一、兩件炊食器的仍較普遍,但隨葬觚、爵等酒器的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第三期隨葬酒器更為普遍,罍和罐也成為墓內較常見的器皿。到第四期時酒器和炊食器的配套組合大量增加,隨葬這類組合的墓葬有531座,占有較大的比例。而其他六種類型占比例較小。
通過分析發現,陶觚、爵或陶觚或陶爵與其他器物的組合在墓葬中所占的比例分別是:第一期6座,第二期61座,第三期205座,第四期446座。總共有718座墓的隨葬品伴有陶觚、爵二器。可見,陶觚、爵組合是整個殷墟時期墓葬陶器組合的核心。墓內隨葬觚、爵等酒器之普遍,反映了殷人好酒之風晚期更加盛行。
另外,十五座出仿銅陶禮器的墓,有9座均隨葬仿銅陶觚、爵二器,占整個仿銅陶禮器墓的60%,觚、爵相伴出現的頻率依然相當高。
總之,殷墟時期,雖然墓葬中隨葬的食器種類有所增加,但酒器的數量在各期中所占的比例仍然較多,酒器和其他器物的組合始終占據主導地位。這一時期,陶器組合仍然是“重酒的組合”而非“重食的組合”。酒器的盛行,表明晚商時期殷人嗜酒的風習。
殷墟墓葬陶器組合的源流表現在這一時期和早中商以及西周時期墓葬陶器組合的區別方面。通過各個時期分類組合的分析,發現殷墟墓葬陶器組合的一些特點,這些特點和早中商以及西周時期墓葬陶器組合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主要有以下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