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校語文閱讀教學應回歸“以讀為本”

在課程改革的今天,在聾校語文閱讀教學實踐中,我們常常看到老師在課堂上滔滔不絕地煩瑣分析課文內容、傳授語法知識,學生只是充當著老師的“忠實聽眾”。縱使有的老師在教學中給予了學生一定的誦讀時間,卻也往往是流于形式、漫無目的或缺少評價。這樣的教學,學生的主體地位無法得以體現,也就更談不上發展學生的個性了。
這樣的弊端在我們的教學實踐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著,究其原因,大致有這些:
第一、教師對語言文字教學的特殊性認識不足。覺得自己如果講漏一點,講少一遍,學生就可能學不會,一定要從頭到尾,仔仔細細地講得通透明白才行。
第二、教師錯誤地領會了教參的指導。教參在指導理解方面不遺余力,而在指導誦讀方面卻輕描淡寫,致使不少教師認為:“課文,會讀就行,重要的是理解內容和寫法……”。
第三、教師錯誤地估計了聾生誦讀的能力。由于聾生部分或全部喪失了口頭進行語言文字表達的能力,有些教師認為聾生不可能通過誦讀來體悟蘊藏在語言文字“背后”的思想感情,讓他們讀課文是在浪費時間。與其花費大量時間讓他們讀課文,還不如老師多講一點,講細一點。
古人云:“書讀百遍,其義自見”。這句話給于我們語文教學很大的啟示:只要多閱讀,多加思考,許多問題都回迎刃而解。學習者只有通過多讀,才能領悟到文章的內在意義。語文知識的廣泛性和內隱性,也只有通過多讀來領悟其中的要點和妙處;特別是文章中所蘊含的思想與道德、語言的韻律美,也是通過多讀,才能心領神會,甚至潛移默化。因此,在語文閱讀課教學中,教師應摒棄過去“滿堂包講”的教法,回歸“以讀為本”。
“以讀為本”是對傳統語文閱讀教學的繼承和創新。這一教學思想,是“要讓學生充分地讀,在杜中整體感悟,在讀中感悟語言,在讀中培養語感,在讀中陶冶情操”。
作為聾校語文教師,必須明確這樣幾點:
首先,理解語言是認識事物、發展思想的基礎,但并非一定要通過繁瑣的分析講解。古人云:“書讀千遍,其義自見。”這句話啟示我們:只要多讀多思,許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學習者只有通過多讀,才能真正領悟到文章的內在意義。從語言文字訓練的角度來看,理解并不是目的,理解是為了讀得更好。讀書,一方面是積累語言,形成語感。若沒有足量的書面語言精品書讀于口,熟記于心,這一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另一方面,語文不是一門理論學科,而是一門技能學科,技能學習的基本形式是模仿。誦讀也就是在模擬表達——如同練字、習武一樣,經過反復臨摹,形成動力定型,把外在的書面語言內化為自身語言,一到用時方能脫口而出或涌諸筆端。
其次,許多優秀的文章,只有通過多讀來體味其中的蘊意和美。老師的解析根本不能在學生的腦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更感受不到其中的美。葉圣陶先生說:“讀者若不能透徹地了解文章的意義和情味,那就是只看見待有跡象的死板的文字符號。怎么能接近作者的旨趣呢?”一篇詞匯豐富、語言精美的文章,如果只是默不作聲的看,很難體會到其思想和情感的力度與層次,自然也就難以真正掌握表現這些思想和情感的語言。只有反復誦讀,書本上的思想和情感才能靈動起來,語言也才真正鮮活起來,并能夠將它們真正變成自己的。
再次,語言發展理論、語文教學理論、語感圖式理論都表明語文教學必須重視讀書。只有多讀,學生才能大量積累語匯和有關語言規范律的感性知識,實現由外到內的深刻感悟和有內到外的靈活運用。語文教學大綱也明確規定:讀是最經常、最重要的閱讀訓練,要讓學生充分的讀,在讀中整體感悟,在讀中培養語感,在讀中受到情感的熏陶。
最后,從語言表達方式上來說,除口語外,還有書面語、手語、手勢語以及豐富的肢體語言、表情語言等。聾生只是部分或全部喪失了聽力和口頭語言表達能力,這并不等于他們就不能“讀”書。他們一樣也有著豐富的情感,對書面語言也具備一定的理解和感悟能力,他們也能夠通過“讀”來體悟文意和情感,并能夠通過豐富的肢體語言和表情語言把自己的感受表現出來。
用讀表現、理解和欣賞,使語文課堂的一個境界,“沒有朗讀的課堂不是語文課堂。”因此,在聾校語文閱讀教學中,“讀”應該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來對待。
在聾校語文閱讀教學中回歸“以讀為本”,并不是簡單機械地讓學生朗讀背誦,為讀而讀,而是要明確讀的目的,把握教學中心任務,指導學生讀好課文。比如:是為了理解課文大意,還是為了理解詞句;是為了體會感情,還是為了揣摩寫法,針對不同的目標,采取不同的讀的形式,力爭讀一次有一次收獲。我們經常采用的讀的形式包括:欣賞性范讀,引導性領讀,細心默讀品味,分角色朗讀,“接龍式”續讀,等等。
但是,單調、一味地讀,也會讓學生失去學習的興趣。因此,我們要把“讀”與帶有豐富的肢體動作的表演相結合,才能更好地體現它的價值,才會開出絢麗的花朵。語文教學中的表演,就是讓學生根據課文的內容和場景需要,通過學生的肢體語言,把文章內容形象、生動地再現出來,以加深學生對課文的理解。讓“讀”在“演”中開出絢麗的花朵,要求學生注意體味每個角色的心理變化,把自己滲透到課文所描繪的情境中去。
在聾校語文閱讀教學中加強對學生的“讀”的指導,是提高學生“讀”的能力的有效方法,而對學生“讀”的評價,也是提高學生閱讀能力的重要手段。它不僅給學生提出了“讀”的目標,同時會糾正學生在“讀”的過程中的不足。《語文課程標準解讀》提出:“評價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考察學生實現課程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改進師生的教與學,改善課程設計,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因此。在對學生的“讀”的評價中,教師一定要堅持評價的導向性、激勵性和綜合性原則,采用多種評價方式,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一種有效手段。
我們在對學生“讀”的評價中,要特別注意:①要呵護學生的獨特感受,實施寬容性評價。“閱讀是學生個人行為。”學生的讀文時,由于自身的時候經驗、社會閱歷、文化積淀不同,往往在對同一篇文章的理解表達上帶有自己強烈的個人主觀色彩。在這個多元化的理解中,既有正確的認識,也有偏離主題的表達。對于學生眾多的獨特感受,我們就應該“珍視學生獨特的感受、體會和理解”,給予呵護和包容性評價。②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實施分層評價。學生之間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對學生讀文的評價也應根據學生能力的不同以不同的標準進行分層評價,使得每個學生都能參與到誦讀活動中去,品嘗到誦讀的樂趣,真正實現“尊重學生個體差異,促進每個學生的健康發展”。③加強多方面結合,實施多元化評價。課標指出:“實施評價,應注意教師的評價,學生的自我評價與學生間互相評價相結合,……”所以,教師應該摒棄以往以教師為主的評價方式,采用學生自評、生生互評、教師點評相結合的多元化評價方式。④重視學生讀文的過程,實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誦讀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其結果,更要關注其過程。形成性評價重在關注過程,其目的主要是不斷地糾正和改進,從而達到教學的終極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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