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央視國際我國各級檢察機關監所監察部門進一步強化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萬多人。 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廳長白泉民在16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第五次監所檢察工作會議上透露的。白泉民介紹,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審查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31萬多件,審查減刑、假釋裁定書和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29萬多件,監督糾正提請和裁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萬多人,年均2481人。 此外,還對罪犯不依法交付執行,違法收押、釋放,違反規定使用戒具或禁閉等各類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2.6萬多人次,共糾正2.5萬多件,有力地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和統一。 推行與監獄、看守所、勞教所的微機聯網,加強對監管活動的動態監督。注重對重點部位、重點人員、重點時期的檢察……與此同時,各級檢察機關還通過認真做好經常性執法監督工作,加強對監管場所安全警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以及對在押人員違反規定使用戒具、體罰虐待、超時禁閉、超時超體力勞動等的檢察;重視抓好事故檢察,對監管場所發生的被監管人脫逃、傷殘以及非正常死亡等事故,及時出現場,調查取證;會同公安機關聯合開展“加強監管執法、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等措施,促進監管機關依法文明管理,防止體罰虐待、違法會見、違法提審等問題,促進了監管場所的安全和穩定。 近5年來,各級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發現違法收容、解教,違反規定延長或者減少勞教期,違反規定所外執行或者所外就醫等違法情況920人,提出書面糾正意見808人次,已糾正779件。嚴厲懲治行兇、暴獄、破壞監管改造秩序、脫逃犯罪和牢頭獄霸,共審查批捕5147件7614人,起訴10557件15940人。(記者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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