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國法院網(作者:李松黃潔梁橋)記者11月15日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北京市將全面推進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今后,北京市勞動者在與單位簽合同時,將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等5種全新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可供選擇,超過一年未簽合同將被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據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郭克利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此制定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5種全新的勞動合同的示范文本。除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納入其中外,示范文本還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予以明確,引導勞動關系雙方依法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可參考使用。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將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外,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期公布了北京市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工作目標,即到2007年底,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須達到95,其他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90。到2008年,全市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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