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2日南海網11月1日消息:為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秩序,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省人事勞動保障廳今天根據國家有關精神發出通知,在全省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解除、終止職工勞動合同及單位更名等情況,應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用工備案義務、備案內容不真實、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相應處罰。造成勞動者合法權益損害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任何用人單位和個人對違反行為,均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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