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南海網三亞市人民醫院原院長韋迪雄受賄一案,由海南省檢察院指定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韋迪雄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2月,三亞市人民醫院的醫技樓和外科住院大樓工程公開招標,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海南分公司指派其公司職員鄭碧俊(另案處理)參與該項目投標并中標。為了盡快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并在施工中及時得到撥款,鄭碧俊將一張存有1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送給韋迪雄。2006年2月17日,鄭碧俊又在該銀行卡中續存40萬元人民幣。另外,2005年上半年至2006年間,韋迪雄利用醫院院長職權,先后5次收受省內醫療公司及醫藥企業的賄賂款8萬元。案發后,韋迪雄已退出全部受賄款人民幣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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