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本國情到世界格局 從觀念理論到政策體制《文化產業發展的中國道路》探索創新體系構建途徑
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文化產業發展的中國道路——現代文化產業理論與政策》(課題負責人:上海交通大學胡惠林),從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系統地研究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一系列理論和政策問題。
該成果提出,以創新為靈魂,以中國和平崛起為戰略目標,構建國家文化產業創新體系:一是加強文化產業政策創新系統研究,制定符合我國文化發展國情的文化產業政策。二是以經濟利益關系的戰略性調整為目標進行國家文化產業制度創新,對我國現有文化產業結構和投融資體制進行戰略性改造和重組,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以產權關系為紐帶,組建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跨行業的文化產業集團和文化跨國公司。三是推動文化產業理論的創新,為國家文化產業創新體系的建立提供從思維方式、概念系統和理論形態的全面支持。
該成果分析了我國國家文化安全形勢和面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選擇:加強國家文化安全政策建設;確立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利益的文化發展觀;建立積極的國家文化安全預警系統;以公共力量構筑國家文化安全體系;加快國家文化外貿體制改革和全面推進國家文化創新能力建設等。
該成果還論述了文化體制改革和國家文化制度建設問題:建立文化與政治、經濟關系的新的理論系統;建立新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與管理理論,為國家文化制度創新提供科學依據;建立國家文化管理的有效法律制度和體系,實現文化上的依法治國等。
深化現狀分析與認識 著眼未來趨勢和發展《21世紀中國動畫發展戰略研究報告》系統闡述發展思路
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21世紀中國動畫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及《中國動畫跨世紀轉型——親歷者口述史》(課題負責人:西安美術學院王寧宇),在全面、深入研究20世紀中國動畫發展的歷史與現狀、現代動畫的本質特征以及21世紀中國動畫發展的戰略和策略等基礎上,提出了我國動畫產業發展的思路與建議:
一、科學劃分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與權限,盡快改變政出多門、職能不清以及高管理成本的現狀;盡早出臺動畫分級制度,實行制作與播放分離,
二、以市場為主導,進行動畫片、漫畫、特效、演示、游戲、網絡多媒體等各動畫產業門類的資源整合和策略聯盟;推動行業協會及中介代理機構的建立,促進動畫聯合經營及產業鏈的形成。
三、以計算機3D技術為核心的現代動畫生產方式作為21世紀我國動畫生產的主導方向,逐步取代舊有生產模式。
四、將藝術觀念的更新、民族文化安全、未成年人教育觀念、兒童與科幻文學現狀等問題納入21世紀我國動畫發展戰略中統籌考慮。
抓住關鍵性環節 促進產業化發展 “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研究著眼政策與實踐探索
如何實現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的轉變,是推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亟待探究的重要命題。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青年項目成果《促進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的理論與政策研究》(課題負責人:四川大學楊明洪),運用經濟學理論,結合四川省的有關實踐探索,對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的理論及相關政策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促進文化資源向文化資本轉變的對策建議:
一、在產業政策方面,
二、在財政、投資、金融等政策方面,
三、在重塑國有文化主體地位的政策方面,
四、在完善文化市場體系的政策方面,
五、在科技政策方面,
同時,還提出了建立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和市場化配置等新機制、健全文化資源保護立法、完善政府宏觀管理體系等建議。
剖析現狀問題 探究前沿領域《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制度研究》提出建議
在互聯網迅猛發展、數字技術廣泛應用的時代條件下,如何對文學藝術作品實施全面有效的著作權保護,是知識產權領域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文學藝術著作權保護制度研究》(課題負責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祝曉玲、任燕),結合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國際公約、條約以及國內外司法實踐和典型案例,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分析論述了我國在文學藝術領域著作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對司法實踐的不利影響,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文學藝術領域著作權保護制度的一系列對策建議,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現行法律中著作權種類重新進行劃分與整合,以澄清著作權分類理論的混亂,消除現行著作權法有關權利內容表述不準確、概括不全面及自相矛盾等對司法實踐的不利影響。
二、通過國內立法明確對實用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與專利權、商標權、反不正當競爭等多種保護模式互相銜接配合,解決我國加入《伯爾尼公約》后本國作品和外國作品在國內不同等待遇等問題,使我國的文化、藝術創作及相關產業更好地走向世界。
三、構建分別以群體和國家為對內對外權利主體、以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為基本內容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制度,以盡快改變我國民間文學藝術缺乏健全法律保護、被大量侵權甚至向國外流失的現狀,保護我國民間文學藝術的創造力及其傳承與發展。
四、借鑒《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WCT)的相關規定,完善網絡作品著作權保護制度,成立網絡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等,以解決我國現行有關網絡環境下著作權法律不適應司法實踐需要的問題,促進網絡發展和保護著作權人利益間的平衡與協調。
五、在我國有關法律中明確規定著作權人和肖像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并直接通過著作權法對肖像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加以限制,以解決我國《民法通則》(第100條)對公民肖像權的保護與《著作權法》(第3 條)對美術、攝影作品著作權的保護相抵觸的問題。
六、在著作權法中采用著作權、與著作權相關權益二者并列的立法體例;對出版、表演、錄音錄像及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播放等與著作權相關的權益采取一般定性+分類規定的系統化保護方法。
七、進一步完善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明確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的性質、地位、權利義務,建立全國統一的綜合性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
八、建立合理的歸責原則體系,進一步明確著作權侵權責任,加強著作權司法保護力度,逐步提高著作權司法保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