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學

地名學是研究地名的由來、語詞構成、含義、演變、分布規律、讀寫標準化和功能,以及地名與自然和社會環境之間關系的學科。
地名研究源遠流長。中國古籍中不僅記載了大量地名,而且對許多地名的讀音、含義、位置、沿革以及命名規律都有闡述。如東漢初班固撰寫的《漢書·地理志》載有各類地名4000多處,并對部分地名的命名原由和名稱演變作了說明。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記載地名 兩萬處左右,有語源解釋的達2300多處。
不過,地名學作為一門學科是 十九世紀后期首先在西方發展起來,并出版地名學著作,建立地名研究機構。如1872年瑞士埃格利的《地名學》,1903年奧地利 納格爾的《地名學》;1890年成立的美國地名委員會,1902年成立的瑞典地名委員會,1919年成立的英國地名常設委員會等。早期的地名和地名學著作,都著重于地名的記述和語源考證。
二十世紀初以后,逐步轉入綜合研究地名的階段。吉耶龍于1902~1910年出版《法蘭西語言地圖集》,圖集顯示了語言的地域分布規律,以及語言與地理之間的制約關系,促進了地名研究向地理學方向的發展。
1926年,法國多扎的《地名起源和發展》,提出用文化地理學的方法 來探討地名的年代層序,認為古代文化,諸如經濟發展、戰爭、民族遷徙等,常在地名中有所反映,通過一定區域內地名的歷史特征,可以劃分地名的年代層序。
中國自50年代末開始研究地名標準化,并從整體上研究地名的產生、發展和分布規律 。1977年成立中國地名委員會,1980~1985年開展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出版的著作有曾世英的《中國地名拼寫法的研究》、褚亞平主編的《地名學論稿》等。
地名學的研究內容概括說有三個基本方面:語言方面、地理方面、歷史方面。
地名由語詞構成,從詞匯學、詞源學、語法學、語音學、語義學、文字學的角度,對地名進行語詞分析,研究地名的語源、語音、含義、字形及其演變,有助于地名的正名、正字和正音工作。依據保留在地名中的古語成分,可以推論古語特征。對地名中方言詞匯的研究,可以幫助確定方言的分布界限和詞義。語言的民族性使地名研究為探索民族分布、遷徙、心理、習俗、信仰等提供資料。
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地名不僅代表命名對象的空間位置,指明它的類型,而且還常常反映當地的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對古地名的位置進行考證,以利用地名推測當地在歷史時期的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觀,研究區域 的開發歷史和地理演變等,都是地名學在地理方面的課題。在研究聚落起源方面,地名資料更有價值。對地方性地名通名的研究,有助于認識當地的特殊地理景觀。
地名是時代的產物,又具有相對穩定性,因而能保留較多的歷史信息。通過研究地名可以說明許多歷史問題,對研究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都有幫助。
地名學的分支學科有研究地名基本原理的普通地名學,包括研究地名的本質和功能、產生和發展以及分布的規律;有研究一定區域內地名的系統及其與自然、人文地理環境關系的區域地名學 ;有研究個體地名的地名考證學;有研究地名的語音、書寫和譯寫標準化,以及地名儲存、檢索、管理的實用地名學。由于地名學自身的發展還欠成熟,上述分科還不成為獨立的分支學科。
地名學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綜合研究法,但根據研究內容和目的不同,又有不同的側重。如研究地名語源、語音和含義,重點采用語言分析法;研究地名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多采用歷史比較法;研究地名現象的數量關系,多采用統計法;研究地名的分布規律和名地關系,多采用地理和地圖制圖法 ;實地調查法對解決文獻中的疑難問題和收集地名語音、方言詞義、民間詞源等是必不可少的。整理古今文獻中的地名資料,也是地名研究的重要方法。
對于地名學在科學中的地位,目前有不同看法。有的學者認為地名是語言現象,因而把地名學納入語言學的范圍, 屬于專名學的一個分支。部分學者認為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任何地名都有地域性的特點,應屬地理學的分支。
一些學者認為地名是歷史的產物,應屬歷史學的分支或是歷史地理學的分支。還有的學者認為地名是人類文化的一個寶庫,應屬文化人類學的分支。誠然,名學與語言、地理、歷史、測繪、民族、民俗、考古等學科有關,但它不是孤立地借助于一個學科的資料和研究方法就能取效的,考慮到地名學有自己的特殊研究對象——地名,并已逐漸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方法——綜合研究法。因此,不少學者主張地名學是一門與多種學科有關的獨立學科。
地名學的研究意義在于:在對大量地名進行語詞分析、沿革考證的基礎上,進一步從整體上探索地名的產生、發展及其分布規律,對于實現地名標準化,克服一地多名、一名多地、寫法分歧、用字生僻、位置不清、類型不明等現象有重要意義 ;清理外來地名和含義不妥的地名,有利于維護國家領土的主權和民族的尊嚴,以及國內各民族的團結;地名單一羅馬化,有利于日益增多的政治、經濟,科學、文化的國際交流 ;通過地名與自然和社會環境之間關系的研究,對發展科學、文化、經濟建設可提供重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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