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員應當具備的良好素質

1.過硬的政治素質。公證人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分子。在政治上,他必須具有國家工作人員具備的一切素質。同時,公證機關的地位、公證專業的特點、公證人員的職責又決定了對公證員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這也就是通常講的公證“三性”所決定的。一是性質,公證機關是國家的證明機構,代表國家出具證明文書;二是身份,公證員是行使國家證明權;三是效力,公證員代表國家出具的公證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證員必須有高度的政治覺悟,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性,時刻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特別是在辦理涉外、涉臺公證時,務必切記所進行的公證活動都是以國家的名義,代表國家作證,必須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主權放在第一位。例如在辦理涉臺公證時,臺灣省臺北市xx路與臺灣臺北市xx路就是兩個性質不同的概念,如果混淆了這個概念,就會造成嚴重的政治后果。
2.剛正的品格,大方的氣質。“富貴不淫,貧*不移,威武不屈”,這是做人的品格。公證員更需要這種品格。一個合格的公證員,必須正直、誠實、嚴肅,執法公平、公正,講原則,講事實,講法律。同時具備大方的氣質,接待彬彬有禮,落落大方,不卑不亢。有了這樣良好的氣質就能產生良好的人格魅力。這不僅是維護公證機關形象的需要,也是開辟證源、擴大公證業務的實際需要。
3.廣博的知識。公證活動涉及面廣,專業性和政策性強。它不僅涉及民法、民事訴訟法,也涉及各類經濟法律法規和國家的各項經濟社會政策。如收養公證就涉及到收養法、婚姻法、戶口政策、計劃生育政策等多方面的政策法律。這就要求公證人員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同時具有相應的社會文化知識,既懂自然科學,又懂社會科學。司法部公證司司長肖義舜最近撰文指出:“隨著公證業務領域的不斷擴大,特別是新的重大而復雜的公證項目的不斷出現,迫切要求提高公證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是培養和吸引一批懂法律、懂經濟、懂外語的高素質人才。”這為公證員隊伍建設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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