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描述:木材制品制作人員

使用木材等材料,制作家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手工木工
使用工具和手提電動機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工具和機具,進行劃線,鋸割原木和板、方材并下料;(2)進行木制品零件的刨光、打眼、開榫、鑿槽、裁口;(3)裝配木制品,并進行砂光、涂膩、涂漆、雕刻、拋光;(4)保管維修工具、機具。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木工(13-001)
家具手工木工(18-268)
機械木工
操作木工機械,將木材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成品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操作木工機械,將木材加工成半成品;(2)根據需求,將木材半成品加工為成品;(3)對成品進行后加工處理;(4)維護保養加工設備。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木材制箱工(06-013)
木梭制作工(17-415)
木管制作工(17-417)
木管涂料工(17-418)
膠合工(17-419)
木錠制造工(17-420)
紋板制作工(17-421)
木配件制造工(17-422)
木針板制造工(17-423)
壓縮木制造工(17-425)
成坯工(17-427)
制楦工(18-254)
木家具配料工(18-265)
家具機械木工(18-266)
木家具膠壓工(18-267)
旋木工(18-269)
木制品涂飾工(18-270)
木容器工(18-271)
木鉛筆板制造工(18-292)
木鉛筆桿制造工(18-294)
精細木工
從事木質模型加工制造、木制品精加工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加工、制作木模、樣模;(2)對木制品進行精雕細刻;(3)根據不同需要和要求進行特殊曲線、形狀的加工;(4)維護保養工具、設備,排除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木模型工(09-010)
木雕工(18-367)
木質成品制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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