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時期檔案解密
檔案,直到今天在我們的生活中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四十多年前的“文化大革命”中,檔案一度成為重要的斗爭武器,檔案庫也成為必爭之地。
在檔案開放的時間規定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形成的檔案,自形成之日起滿30年向社會開放;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可以隨時向社會開放。所列檔案中涉及國防、外交、公安、國家安全等國家重大利益的檔案,以及其他雖自形成之日起滿30年但檔案館認為到期仍不宜開放的檔案,經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期向社會開放。
【部分解密檔案名稱】
1.華僑事務委員會關于在“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對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在國內家屬的處理問題
2.市人委關于參加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工作團(隊、組)人員糧食補助和醫療開支的幾項規定及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
3.市勞動局關于當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的兩個工資支付問題的請示
4.全國總工會關于發送“支持合同工臨時工參加‘文化大革命’的意見的函”
5.國務院關于各部門所屬學校搬遷問題的通知、接管私立香山慈幼院的緊急請示及市人委的批復
6.北京市委、市檔案局關于在“文化大革命”運動中確保檔案機密的指示規定
7.北京市教育局1967年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大、中學生軍政訓練經費開支的規定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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