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國數字出版業整體收入達530億元,而這一數字僅是傳統出版業2008年收入的百分之一。作為未來出版發展新方向,數字出版業究竟還差在哪?今年數字出版業整體收入將達750億元。
手機出版成增長最快出版行業
記者從7月7日-9日在京開幕的第三屆中國數字出版博覽會上獲悉,截至2008年底,我國數字出版業整體收入達到了530億元,比2007年增長46.42,2009年數字出版業的整體收入預計將達750億元;未來幾年,數字出版用戶每年將增長30,收入每年將增長50,數字出版發展速度將遠遠超過出版業其他業態;目前用手機上網的用戶達到1.76億,實現近300的增長速度,手機出版成為增長最快的數字出版行業,2008年手機出版營業收入增長繼續保持翻番。
執法難制約數字出版發展
近幾年,我國出版業數字化進程明顯加速,但是數字出版物的收入相對傳統出版業收入還有很大差距,作為“未來新星”的數字出版在發展的過程中遭遇到了何種“阻擊”?
記者從北京市版權局執法處處長韓志宇得到了答案。“數字出版模糊的概念給執法隊伍在對數字出版侵權等現象執法過程中帶來了很多難題。”韓志宇說道:“我國對于出版物分類十分明確,有期刊、報紙、圖書、音像制品等等。在一定的情況中,出版期刊是不能出報紙和圖書的,出版圖書同樣也是不能出版報紙和期刊。數字出版概念的模糊給我們在確定出版物性質的過程中程序變得十分繁瑣,選擇執法手段和程度上就出現些許的偏差。此外,不同的出版物所受到的限制不同,這樣就在網絡上出現了很多打著其他出版物口號侵權的現象,這一現象制約了我國數字出版發展。”
“作為北京版權局,我們也曾考慮為數字出版業立法,但是我們感覺實現這一想法還很難。”韓志宇在回答北京市是否將會為數字出版業立法時說道,“如果不立法,按照現在的發展趨勢,數字出版早晚都要接過未來出版業發展的‘接力棒’。但是立法,現在數字出版的發展依舊不是很成熟,草率立法將會存在很多漏洞,并有些不成熟的法規限制數字出版的發展”。
數字出版盈利模式尚未確定
“我國數字出版發展蓬勃的背后仍有缺陷。”同方知網常務副總經理張振海說道,“目前數字出版發展沒有形成規模用戶。對于出版業,不管是出版渠道的轉移,還是內容的轉變,最關鍵的還是作品的數量。如果作品的數量不能滿足讀者,他們就不可能轉移到數字出版的平臺和環境來”。
“現在大多數的出版社選擇進軍數字出版業,但是據我們了解,這些出版社并沒有選擇把數字出版當做是新書的發布平臺。絕大多數選擇數字出版的圖書都是發行時間已經很長、內容得不到市場認可的圖書,新書很少有選擇數字出版的。”張振海無奈地說道。
張振海認為,數字出版目前的盈利模式依舊不是很明晰。目前在市場中的收費模式有按章節賣、按頁賣、按閱讀字數賣、與其他作品打包賣,還有限期閱讀權等一系列收費方式。讀者在不同的網站就要選擇不同的支付方式,這對讀者來講是十分不方便的。“多樣性的收費方式還是對數字出版盈利模式的探析有著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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