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被查含違規成份誰剝奪了我的知情權?
知情權又稱為知的權利、知悉權、資訊權、信息權或了解權,知情權作為政治民主化的一種必然要求和結果,首先是公法領域內的概念。現今,隨著知情權作為一項獨立權利的發展演變,其外延已不斷擴大,不僅涉及公法領域,也涉及私法領域,如消費者知情權即是知情權擴展至私法領域的具體表現。
知情權的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狹義知情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信息的自由與權利。隨著知情權外延的不斷擴展,知情權既有公法權利的屬性,也有民事權利的屬性,特別是對個人信息的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而狹義的知情權僅指公法領域內的一項政治權利,故現在的知情權概念一般是指廣義的知情權。
關于知情權的范圍,一般認為知情權包括知政權、社會知情權、對個人信息了解權、法人的知情權和法定知情權(指司法機關享有的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的權利);筆者認為,知情權涉及公法、私法領域,既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也是公民的民事權利,其內容應包括屬于公法領域內的事務,同時也應包括屬于私法領域內的事務,故筆者比較贊同“三權說”:即知情權包括知政權、社會知情權、個人信息知情權。
知情權這一概念首先在美國提出。二戰前,知情權只是新聞記者的主張和口號,二戰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判例確認了知情權,1976年國會又制定了《陽光下的政府法》。
在現實生活中,作為消費者,要了解一下何為知情權并不難,用百度搜索一下網頁一查就行了,難就難在我們的知情權是否能真正得到尊重。許多的事實一次次證明,作為消費者所應具有的知情權一次次被剝奪了。
據新華網5月11日報道:當盛夏即將來臨,王老吉的產品廣告在各地電視臺鋪天蓋地向我們涌來時,一個讓我們擔心的問題終于出現了!在王老吉飲料中,有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衛生部公布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這就意味著王老吉在飲料中擅自添加了別的成份和藥材。5月11日,衛生部召開了違法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發布會,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常務副所長嚴衛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確實不包括在衛生部公布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
嚴衛星說,關于王老吉茶的問題,因為食品安全法已經規定,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是衛生部公布的,衛生部也發布過名單,王老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的確不包括在內。
嚴衛星進一步表示,目前,衛生部正在組織清理在食品中添加的各種各樣的物質。似于OMP等等,還有許多原料,下一步衛生部都會組織專家經過認真研究和論證,哪些東西將來可以在食品中添加的,哪些東西不可以在食品中添加,哪些屬于保健食品管理的原料,加以進一步歸類、清除。
就是這么一條幾百字的短消息,讓我看后渾身還是冒起一層冷汗,從康師傅使用自來水(而非產品說明中標注的天然礦物質水),到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從特倫蘇添加OMP,再到王老吉被查出擅自加入一些成分和原料,作為消費者,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所使用的產品中到底加入了哪些成份,我們的知情權被一次次剝奪,我們的情感被一次次欺騙,然而,誰來對我們負責?誰會讓我們放心呢?
其實,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求的并不多,我們只是想知道真相,知道我們所使用的產品里究竟加入了什么?知道我們使用的產品質量是否有保證?然而,讓我們一次次失望的是,作為消費者,我們一直被蒙在鼓里,每一次都是商家的謊言被揭穿后我們才知道事實真相!我們真的很不解,難道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就這么難得到維護嗎?(新浪博客)
知情權又稱為知的權利、知悉權、資訊權、信息權或了解權,知情權作為政治民主化的一種必然要求和結果,首先是公法領域內的概念。現今,隨著知情權作為一項獨立權利的發展演變,其外延已不斷擴大,不僅涉及公法領域,也涉及私法領域,如消費者知情權即是知情權擴展至私法領域的具體表現。
知情權的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知情權是指知悉、獲取信息的自由與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知悉、獲取相關信息。狹義知情權僅指知悉、獲取官方信息的自由與權利。隨著知情權外延的不斷擴展,知情權既有公法權利的屬性,也有民事權利的屬性,特別是對個人信息的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所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一部分。而狹義的知情權僅指公法領域內的一項政治權利,故現在的知情權概念一般是指廣義的知情權。
關于知情權的范圍,一般認為知情權包括知政權、社會知情權、對個人信息了解權、法人的知情權和法定知情權(指司法機關享有的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的權利);筆者認為,知情權涉及公法、私法領域,既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權利,也是公民的民事權利,其內容應包括屬于公法領域內的事務,同時也應包括屬于私法領域內的事務,故筆者比較贊同“三權說”:即知情權包括知政權、社會知情權、個人信息知情權。
知情權這一概念首先在美國提出。二戰前,知情權只是新聞記者的主張和口號,二戰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判例確認了知情權,1976年國會又制定了《陽光下的政府法》。
在現實生活中,作為消費者,要了解一下何為知情權并不難,用百度搜索一下網頁一查就行了,難就難在我們的知情權是否能真正得到尊重。許多的事實一次次證明,作為消費者所應具有的知情權一次次被剝奪了。
據新華網5月11日報道:當盛夏即將來臨,王老吉的產品廣告在各地電視臺鋪天蓋地向我們涌來時,一個讓我們擔心的問題終于出現了!在王老吉飲料中,有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衛生部公布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這就意味著王老吉在飲料中擅自添加了別的成份和藥材。5月11日,衛生部召開了違法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發布會,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常務副所長嚴衛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確實不包括在衛生部公布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
嚴衛星說,關于王老吉茶的問題,因為食品安全法已經規定,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是衛生部公布的,衛生部也發布過名單,王老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的確不包括在內。
嚴衛星進一步表示,目前,衛生部正在組織清理在食品中添加的各種各樣的物質。似于OMP等等,還有許多原料,下一步衛生部都會組織專家經過認真研究和論證,哪些東西將來可以在食品中添加的,哪些東西不可以在食品中添加,哪些屬于保健食品管理的原料,加以進一步歸類、清除。
就是這么一條幾百字的短消息,讓我看后渾身還是冒起一層冷汗,從康師傅使用自來水(而非產品說明中標注的天然礦物質水),到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從特倫蘇添加OMP,再到王老吉被查出擅自加入一些成分和原料,作為消費者,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所使用的產品中到底加入了哪些成份,我們的知情權被一次次剝奪,我們的情感被一次次欺騙,然而,誰來對我們負責?誰會讓我們放心呢?
其實,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求的并不多,我們只是想知道真相,知道我們所使用的產品里究竟加入了什么?知道我們使用的產品質量是否有保證?然而,讓我們一次次失望的是,作為消費者,我們一直被蒙在鼓里,每一次都是商家的謊言被揭穿后我們才知道事實真相!我們真的很不解,難道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就這么難得到維護嗎?(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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