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國法院網(作者:劉云伶)因在分管煤炭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挪用公款等違紀違法金額高達700余萬元,山西臨汾市原副市長苗元禮日前被開除公職。這是記者在山西省紀委24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山西省紀委副書記張曉亞表示,苗元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領導干部利用掌管的煤炭生產、安全審批權、管理權、監督權大肆進行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案件,也是一起黨外領導干部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和國家法律的案件。據介紹,苗元禮1991年9月任翼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01年1月任臨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3年1月當選山西省九屆政協常委。2006年4月當選臨汾市第二屆人大代表。2007年8月27日,苗元禮被公示為山西省直正廳職職務擬任人選。期間,山西省委、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收到對苗元禮有關問題的舉報、反映。經初查,9月5日,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認為苗元禮存在重大違紀嫌疑,山西省委同日決定取消苗元禮省直正廳職職務擬任人選資格。11月7日,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組成專案組,對苗元禮有關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苗元禮在擔任臨汾市副市長,特別是分管煤炭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審批減免、緩交煤炭資源價款,整合資源、關閉和保留煤礦,批撥煤礦維簡費,安排子女上學、在工作中給予關照等方式,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涉嫌犯罪;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生活腐化,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之便,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大額利益,影響惡劣。經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查證,初步認定苗元禮涉案違紀違法金額達700余萬元。經山西省委常委會研究,依照有關規定,2008年1月22日,山西省政府作出開除苗元禮公職的決定。2008年1月11日,苗元禮被臨汾市人大依法罷免第二屆人大代表資格。據了解,苗元禮案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同時,臨汾市兩名煤炭相關部門負責人也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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