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海南日報海口1月6日訊(記者袁鋒見習記者黃晶)為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我省將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形成以《就業促進法》為主導、以相關配套法規為依托、以相關政策為落點的促進就業工作制度體系。這是省人事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今天透露的。隨著我省經濟新一輪跨越式發展,就業工作仍然面臨嚴峻的形勢,下崗失業人員和部分困難群體就業依然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問題凸顯,任務十分繁重。據介紹,我省將通過法制化手段不斷建立健全和落實好各項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遵循市場對就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政府對就業的主體責任,以調整經濟結構擴大就業,以社會保障推進就業,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實現比較充分就業的目標。制定符合本省實際的具體措施辦法,使之與積極就業政策相銜接,促進就業。我省將堅持把擴大就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市縣政府領導班子業績考核指標。“現行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特別是財政補貼、稅費減免、信貸扶持等政策將與《就業促進法》更緊密銜接,更大地發揮促進就業效應。”這位負責人說。他說:“按照《就業促進法》要求,我省還將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對職業中介行為和勞務派遣用工的監管,指導職業中介機構和勞務派遣單位完善制度,規范行為,努力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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