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南海網記者從溫州市鹿城區委、區政府獲悉,截至18日下午,該區“12·12”特大火災善后安撫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政府已向18名遇難者家屬給予每人30萬元的賠償、補助,已有6名遇難者送殯儀館火化。 12月12日上午8時27分,溫州市鹿城區人民路溫富大廈裙樓一樓“朵朵鮮”花店發生特大火災,火災殃及二樓舞廳和花店隔壁的美容廳,造成21人死亡、2人受傷。 火災發生后,朵朵鮮園藝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松弟及2樓藝苑舞廳的業主邵永森即被公安機關控制。事發后逃逸的“朵朵鮮花店”法人代表諸秀玲在金麗溫高速雙嶼路口被警方抓獲。因涉案賠償,相關業主的所有資產都已被凍結。 連日來,鹿城區委、區政府從區、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調集上百名干部、工作人員,分別對21名遇難者家屬及兩名受傷人員開展善后工作。 火災地面上殘留了大量的燃燒凝固物,給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帶來很大的困難。針對事故原因尚在深入調查中,相關業主的責任追究有待確定,業主被凍結的資產目前尚不能用于賠償等情況,鹿城區委、區政府決定從政府財政等方面預支賠償金,并以政府的名義給予一定的慰問補助。 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災難的實際情況和溫州市物價水平,政府決定給予每個罹難者家屬綜合賠償、補助30萬元。政府的這一安撫政策,經與18名遇難者的家人協商,達成了共識,家屬們已分別與政府簽訂了賠補償協議書。 針對尚未達成共識的罹難者家屬,政府表示將繼續協商。作者: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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